来源:上海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发布日期:2011-02-28
发布单位:上海环境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1年2月25日 相关链接:环评报告书简本 环评第一次公示 1、说明 上海环境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受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委托开展对上海核工院核电研发设计中心(三期)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上海环境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上海核工院核电研发设计中心(三期)工程 (2) 项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29号 (3) 项目内容:在保留基地内一期工程核电综合设计楼(A座)、二期工程核电 研发综合楼(B座)基础上,拆除现有NDT中心、设备试验厂房、综合楼、招待所,新建1幢双塔高层建筑(地上15层局部12层、地下2层),南楼为核电技术研发中心(C座),北楼为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D座)、双塔通过中间的裙房(4层)连接,作为国际会议及多功能活动中心(E座)。同时,在C座与B座二层设计1座玻璃通廊,以连接两座大楼之间的联系。基地总占地面积21023m2,三期工程建筑面积53875.2m2。 (4)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若建设单位能严格执行本市环保各项规定,切实执行环境保护管理“三同时” 制度,认真落实上述环保对策措施,有效地控制环境污染。内对内、外,外对内影响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后,可达到各相关标准规定,项目从环保角度分析,立项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 报告书简本(链接) (2) 查阅期限: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4、评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评价机构名称:上海环境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2) 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809号 (3) 评价机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国货路236号 (4) 评价机构联系人:周敏 (5) 评价机构联系方式:13901957599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目前区域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建设的支持;对项目潜在环境影响的看法;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6、公众意见反馈 (1) 反馈方式 公众可向评价机构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成果的意见看法。 (2) 反馈时限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7、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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