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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确保核电安全万无一失

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日期:2018-08-09

  国家能源局8月9日发文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核电运行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称,出台《指导意见》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宣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在总结核电行业安全管理经验和“核电安全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上,聚焦核电运行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保障核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核电安全高效发展。

  核电是重要的清洁低碳能源,具有技术成熟、稳定可控、能源密度高、适合承担电力基荷等特点。核电产业是战略高技术产业。发展核电对保障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科技进步、带动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少数几个拥有完整核电工业体系的国家之一。目前,我国在运核电机组39台、装机3802万千瓦,在建核电机组17台、装机2006万千瓦。在运核电机组保持了良好的运行记录,各项安全指标保持国际前列。

  《指导意见》共10个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要求、总体目标;第二至十部分是9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重点任务共9项26条,包括4项长期性工作: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核应急核与核安保管理、加强核电行业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3项中期任务:加强设备可靠性管理、建立开放共享的经验反馈体系、加强网络安全管理;2项近期重点工作:一是加强人员行为规范管理,二是提高运行安全保障能力,这是本次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且近些年引发运行事件较集中的领域。计划用两年时间,集中解决好预防人因失误、应急电源、冷源、消防管理等4个重点行动项。

  国家能源局称,安全是核电的生命线,是核电行业全体从业单位和人员必须承担的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下一步,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督促企业落实《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持之以恒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核电安全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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