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核电信息网 发布日期:2008-06-25
1986年1月,核工业部工作会议提出通过五年的努力,将核工业建成“军民结合”新体制的目标。中央领导人还宣布,国家要将核电建设任务交给核工业部负责,由核工业部统一经营管理。
早在1978年,国家批准核工业公开对外交往,并确定一批单位对外开放。从此,核工业打破了对外封闭的状况。1984年,中国正式加入了国际原子能机构,并成为该机构的指定理事国。在核技术经济交往中,从国外引进了设备、资金、技术,同时也向外输出了核产品、核技术及劳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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