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最初的民用核能开发应归功于联邦机构原委会的大力支持。1953年,美国国会原子能联委会认为压水堆和石墨慢化钠冷却反应堆的工业开发可望在三年内完成,沸水堆可望于五年内完成。使用熔融或溶解铀盐的均相堆和增殖堆看来前途光明,但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建成。
1954年,国会批准了建造五座工业原型堆的计划。这样,原委会在宾夕法尼亚州匹兹堡(Pittsburgh)附近的西平波特开始实施由西屋公司建造的60兆瓦的压水堆,同时又建造了一系列原型堆。目的是在未证明其经济竞争性的情况下得出建造大规模反应堆的可行性。
该委员会选择的每一可行途径都经原型堆进行了试验:在芝加哥附近的阿贡国家实验室,为沸水堆设计建造了试验性沸水堆(EBWR);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桑塔·苏珊纳(SantaSusanna)为石
墨慢化钠冷却设计建造了钠反应堆试验(SRE),在田纳西州的橡树岭为重水堆设计进行了均相堆试验(HRE2);最后建了一台18.5兆瓦的,实验增殖堆2号(EBR2),该堆从1960年起在爱达荷福尔斯(1daho
Falls)试验基地一直运行正常。
私营公司于1954年在原委会帮助下开始涉足核市场,有;7年时间里原委会承担了部分研究费用和所有堆运行燃料的费用。三家电站承包商立即采取了行动:西屋电气公司在马塞诸塞州的杨其罗(Yankee
Rowe)为一电力生产集团建造了一台185兆瓦的压水堆,从1961年开始运行;巴布考克威尔考克(Babcock&Wilcox)斯公司在纽约附近的印第安角(1ndianPoint)制造了一台265兆瓦的压水堆,设计时为更加充分地利用铀,改变了堆芯布局并将丰富而未使用过的钍转化为可裂变物
质;通用电器公司同时将资金押在沸水堆,并接收了加利福尼亚州瓦列西托斯(Vallecitos)的一座试验堆。其努力卓有成,首先售给联邦爱迪生公司一座200兆瓦沸水堆——德雷斯顿(Dresden)1号。该堆从1960年到1984年服役于伊利诺伊(Illinois)州。不久又售给太平洋煤气电力公司一台小型反应堆,该堆位于加利福尼亚州亨博尔特湾(HumboldtBay).
有一段时间,原委会曾鼓励对内布拉斯加州75兆瓦的哈勒姆(Hallam)堆尝试进行石墨慢化钠冷系统的设计。该堆于1962年至1964年服役,由原子能国际公司建造。
最后在密歇根州底特律(Detroit)附近建造了一座61兆瓦钠冷增殖反应堆——恩利科·费米1号,因为美国公用事业协会和日本一些公司对此项有前途的技术感兴趣。费米1号于1963年初达到临界,但三年后由于燃料通道堵塞事故被迫停堆维修。1970年恢复运行,在燃料烧尽后于1971年底最终关闭。
宾夕法尼亚的西平波特核电站:世界上第一座民用工业反应堆,1953年由原委会向西屋公司订货,1957年调试运行,该60兆瓦压水堆服役到1974年。1977年到1982年间又作为钍芯试验堆恢复使用。
伊利诺伊州的德雷斯顿(Dres—den)核电站:第一座商业性反应堆,1955年由通用电器公司售给联邦爱迪生公司。1959年调试运行,该200兆瓦沸水堆一直运行到198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