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来源:中国核电信息网 发布日期:2009-01-09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均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是根据六个国际组织即(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国际劳工组织,经济合作与发
展组织核能机构,泛美卫生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批准并联合发布的《国际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基本安全标准》(国际原子能机构安全丛书001号20334年版)对我国现行辐射防护基本标准进行修订的2其技术内容与上述国际组织标准等效。
依据上述国际组织标准对我国现行辐射防护基本标准进行修订时2还充分考虑了我国十余年来实施现行辐射防护基本标准的经验和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2保留了现行标准中实践证明适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组织标准相一致的那些技术内容。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2同时代替GB 4792-1984和GB 8703-1988。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和附录J是标准的附录。附录G和附录H
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以部门名称笔画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原中国核工业总公
司联合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联合编制组,编制组秘书单位为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潘自强(以下以姓氏笔画为序)
叶常青,张延生,吴德强,郑钧正,金家齐,夏益华,禚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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