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首      页 核电新闻 政策法规 聚焦核电 核电站一览 国产化 核电技术 招标信息 专家点评 人物风采 核电视频 技术论文 供应信息 核 安 全 后端处理 工程图片 走进核电 供应商名录 核科普 会议会展 合作交流 政经要闻 网上展台 核电图书 企业招聘 求购信息
您的位置: 中国核电信息网  >  国内核讯  > 权威人士: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在最后审批 新能源规划随后出

权威人士: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在最后审批 新能源规划随后出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日期:2010-03-10

      在“保增长、调结构”的大背景下,新兴产业成为今年两会的热点话题之一。其中,方兴未艾的“物联网”产业首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予以高度关注和政策支持。记者9日获悉,我国将成立物联网标准联合工作组。同时,在各界关注的新能源发展上,权威人士透露,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调整方案正在等待国务院最后审批,随后将出台新兴能源发展规划。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经济科技制高点,决定国家的未来。可以预见,两会过后,新兴产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将不断推出,新兴产业各相关板块也将持续成为资本市场的热点。

      物联网成发展新热点

      物联网是继计算机、互联网与移动通信网之后的世界信息产业第三次浪潮,开发应用前景巨大,目前已被正式列为国家五大新兴战略性产业之一。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今年要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物联网的研发应用。此次政府工作报告对物联网的重视,被认为将对产业发展带来积极影响,物联网的研发应用有望踏上快车道。而在此之前,去年12月初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随后七部委对今年工作的重点安排,无不体现出管理层对于包括物联网在内的新兴战略性产业的重视和扶持。

      正是在良好的产业政策推动下,物联网产业自2009年下半年以来快速成为国内经济发展的新热点。而在研发应用方面,各方面也开始加快步伐。今年年初,国内正式成立了传感(物联)网技术产业联盟。工信部也宣布将牵头成立一个全国推进物联网的部际领导协调小组,以加快物联网产业化进程。2010年3月2日,上海物联网中心正式揭牌。这些都将促进物联网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将形成万亿元级别通信业务

      据美国研究机构Forrester预测,物联网所带来的产业价值要比互联网大30倍,物联网将会形成下一个万亿元级别的通信业务。工信部副部长奚国华此前也曾公开表示,发展传感网对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具有积极意义,因为物联网自身就能够打造一个巨大的产业链。

      在业界看来,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加快物联网研发应用,以及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入和政策支持,预计将从四方面对物联网产业带来推动作用。一是加快标准制定进度,二是国家级的研发中心和平台的技术研发投入也会加强,三是相关企业、产业园区可能获得优惠政策,四是下游应用也可能得到扶持。

      产业有望加快“落地”

      我国物联网产业虽然自去年下半年开始引发广泛关注,但不容忽视的是,产业目前正处于发展初期,仍有许多瓶颈有待突破,特别是缺乏统一标准体系和成熟商业模式,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物联网的大规模推广应用。在此形势下,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物联网研发应用,将有助于产业在技术和应用上形成突破,加快推动物联网在各个行业的“落地”。

      也有分析人士指出,扶持政策虽然对国内物联网企业长期利好,但要注意的是,政策对物联网企业业绩的影响也要依赖应用方案的成熟。短期来看,可能还需要具体的大项目来刺激。另外,还要看运营商、系统集成商和元器件制造企业各方面的配合,不会一蹴而就。

      物联网标准联合工作组将成立

      中国物联网标准联合工作组筹备会议9日在京召开,据联合工作组组长、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技委副主任张琪介绍,联合工作组将紧紧围绕物联网发展需求,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坚持自主创新与开放兼容相结合的标准战略,加快推进物联网国家标准体系的建设和相关国家标准的制定,同时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的制定,以掌握发展的主动权。

      核电调整规划待国务院最后审批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孙勤日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调整方案正在等待国务院最后审批,随后将出台新兴能源发展规划,因为这两个文件是各界关注的热点,此后,再去推动《能源法》的出台。

      下一步,能源局将大力调整能源结构,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加快发展水电、核电和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潮汐能源等新兴能源。推进传统能源的低碳化技术研发和应用,建设大型环保型火电机组,发展先进输电技术和电网技术等,加快传统能源低碳化利用。

我来说两句
网名: 您的联系方式: (电话,手机)
验证码:
查看评论(0)
网友评论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核电信息网拥有管理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中国核电信息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核电信息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中国核电信息网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用意见反馈向网站管理员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