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核电扎实开展《核安全法》宣贯学习
来源:中国核电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8-01-02
8月28日至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以下简称《核安全法》)。《核安全法》作为核安全领域的顶层法律,是国家安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门,是我国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全面总结30多年来核安全监管良好实践的成果。

为贯彻落实《核安全法》,山东核电通过多种形式、不同载体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核安全法》相关规定,理解该法的原则、含义、要求等,力求用该法指导山东核电核安全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夯实核安全文化基础,提高依法管理能力。
活动期间,山东核电充分利用办公楼电子屏、员工餐厅显示屏滚动播放《核安全法》总则主要内容;组织全体员工自学《核安全法》,要求就《核安全法》与各专业部门业务领域相关的章节条款进行重点解读,开展讨论;组织员工参加国家核电组织的《核安全法》视频讲座;通过微信“问卷星”平台开发《核安全法》微信答题活动,山东核电共计500余人次参与答题活动;同时,在山东核电内网开辟《核安全法》宣传专栏,将《核安全法》相关权威解读、相关活动要求及活动报道及时发布在网上;开展“《核安全法》之我见”主题征文活动,共计101人提交征文。(文/刘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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