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核电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8-01-02
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上海核工院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贯彻落实《核安全法》精神及要求,指导相关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上海核工院领导班子就《核安全法》的宣贯落实进一步研讨交流,提出了两项重点工作要求。一是严格对接《核安全法》要求,全面升版优化管理制度体系。上海核工院要顶层策划、系统梳理,做好管理制度体系的优化升版,确保职责清晰,责任明确到位,落地有效。同时,牵头上下游产业链做好《核安全法》的对接落地,协同相关合作方,共同促进相关职责、机制的改进和人员能力的提升。二是全面传达学习《核安全法》,确保全面覆盖、层层落实。上海核工院全体人员,特别是研发、设计、项目管理、质量安全等重点岗位的干部员工,要通过多种形式,展开深入学习,在顶层策划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岗位提出意见建议,做好落地对接,全面提升安全意识和履职能力。(文/包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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