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能院产业改革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发布
来源:中国核电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7-12-04
11月15日,原子能院组织召开2017年产业改革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宣讲会,对新出台的《科技成果转化及对外投资平台实体化运营方案》和《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进行宣贯。中核集团核技术应用产业部合作开发处副处长邱文军,原子能院院长万钢、常务副院长李卓群、副院长刘森林、院长助理张生栋、顾问张锦荣出席,刘森林主持会议。
据了解,产业平台公司建成后,将成为原子能院唯一的科技成果转化与对外投资管理平台。通过平台公司对院属企业受托管理、对外投资和科技成果转化归口专业化运营。《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围绕职责与分工、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收益分配与奖励等方面,制定了58条管理办法。
邱文军在讲话中说,此次发布产业改革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意味着原子能院产业改革迈上新台阶。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方面,原子能院走在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前列,希望通过在原子能院的先行先试,进一步落实集团公司创新科技管理体制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经济效益持续稳定增长的新动力。
万钢重点围绕院“十三五”产业发展原则及“五个一”的发展目标进行了深入阐述。他指出,一要坚持创新驱动,军民融合,抓住院研产结合的重大机遇;二要坚持机制先行,以人为本,实现技术成果的最大效益;三要坚持市场牵引,放管结合,构建产业发展的强大能力。对于下一步工作,万钢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文件,深刻理解新时期院产业发展所处的形势、未来发展思路及与之配套的产业改革措施,积极配合、主动对接新时期院产业改革发展各项要求,贯彻落实,付诸实践;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在完成国家重大科研工程、重大军工任务的同时,积极推进科研与经济的结合、与产业的互动,共同助力院产业工作发展;三是全院上下要抓好具体落实,形成思想共识,要有先行先试、敢作敢为的精神。
刘森林强调,从事产业开发的工作人员要学习借鉴好的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放创新;要广泛宣传此次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形成合力;要认真思考研究各有关政策,深入了解,具体掌握,落实好、执行好。
原子能院产业开发处在会上做了政策解读专题报告。大会还邀请中科院西安光机所科技成果转化负责人、西科控股董事长曹慧涛介绍科技成果转化实践经验。
原子能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产业和科研领导、科生办负责人,院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培养对象,院创新团队负责人和青年科技工作者代表参加了会议。(文/虞莉婷 图/陆文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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