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3-07-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部拟对许家铀矿床探矿取样工程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3年7月8日-2013年7月12日(5天)。
电话:010-66556405
传真:010-6655642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100035)
注:核与辐射建设项目联系人: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一司(1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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