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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结论称总体质量受控 核电重启再近一步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日期:2012-06-01

 

 

       历时9个多月的核电安全检查,终于有了较为明确的结论。

       昨日(5月31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听取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汇报,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 “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

       通过上述检查得出的结论认为,我国核电安全的标准与国际接轨,目前核电厂在各个环节采取了有效管理,其总体质量受控,安全有足够的保障。但同时也提出,个 别核电厂的防洪能力、抗震能力尚不能满足当下的要求,部分核电厂未制定实施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规程,海啸问题评估和应对基础比较薄弱等。对这些问题,有关 部门和企业迅速组织整改,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就在此前一天,中科院召开了核能重启研讨会。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及其通过的规划再次引发业界关于“核电重启”进一步临近的猜想。

       核电总体质量受控

       自去年3月日本福岛核电事故发生以后,国务院在当月发出通知,要求对全国范围内的核设施进行安全大检查,为期9个多月。

       在此期间,由国家能源局牵头的检查组组织核安全、地震、海洋等方面专家,对全国41台运行、在建核电机组,3台待建核电机组,以及所有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等,进行了综合安全检查。

       此外,中国工程院组织开展了我国核能发展的再研究重大咨询项目,形成了《新形势下我国核电发展的建议》阶段研究报告。

       今年2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综合安全检查情况汇报,对进一步深入检查及落实整改措施作了部署。

       安全检查的总体结论是,“我国核安全标准全面采用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安全标准,核安全法规标准体系与国际接轨。民用核设施在选址中对地震、洪水等外部事件进行了充分论证。核电厂在设计、制造、建设、调试和运行等各环节均进行了有效管理,总体质量受控。”

       检查认为,我国运行和在建核电厂基本能够满足我国现行核安全法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最新标准的要求,具备一定的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能力,风险受控,安全有保障;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满足我国现行核安全法规要求,风险受控,安全有保障。

       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专家委员会专家汤紫德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我国发展核电的总体思路是要在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而在技术上,要采用国际上最先进的、有着最为严格安全标准的技术。

       根据汤紫德的介绍,未来AP1000技术将是我国核电的主导技术,尽管现在还没有机组投入商业运行,但这一技术的应用将是大势所趋。

       个别问题已组织整改

       此前,国家原子能机构国际合作协调委员会委员邹树梁表示,调查初步结论是核电厂应急安全设计规范普遍达标,但多数机组欠缺抵御多重极端自然灾害叠加事故的能力。

       他的说法得到了印证。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在9个多月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个别核电厂的防洪能力不满足新的要求。

       同时,个别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抗震能力未达到新的标准,部分核电厂未制定实施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规程,海啸问题评估和应对基础比较薄弱等。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核电技术公司董事长王炳华透露,核电安全检查中一共发现了14个方面的问题,有的已经完全解决,有的尚未解决。

       据了解,“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和企业迅速组织整改,现在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目前,我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纵深防御,新老并重、防治结合,依靠科技、持续改进,坚持法治、严格监管,公开透明、协调发 展。”其总体目标是,核设施与核技术利用装置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辐射环境安全风险明显降低,基本形成综合配套的事故防御、污染治理、科技创新、应急响应 和安全监管能力。

       另外,“要保障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核电安全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水平全面提升,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此次会议上还同意公布《关于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和《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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