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江门日报 发布日期:2009-11-06
日前,由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牵头的联合督导组来到台山,对该市重大项目用海情况进行督导,重点检查台山市在重大项目建设中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局、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出台的有关用海政策情况。台山市副市长黄国忠向督导组作了情况汇报。据介绍,台山核电项目计划用海面积达1091.4公顷!
目前,台山市在建和计划建设的重大建设用海项目各有3个,其中台山核电项目是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其余是省市重大建设项目。黄国忠在汇报中指出,为保障台山市重大建设用海项目顺利进行,台山市委、市政府以及台山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对重大建设用海项目从选址、海域使用论证、评审和审批等环节进行有效的服务和指导,为该市重大建设项目用海提供保障。
督导组实地检查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台山核电的海域使用情况。该项目用海规模大,用海类型多,计划用海共1091.4公顷,目前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已经通过了专家评审,项目用海计划也于年初通过了国家海洋局预审。目前核电项目施工进展顺利,一号核岛上月中旬已经具备浇筑第一罐混凝土的条件,一号常规岛本月1日实现了浇筑第一罐混凝土,涉海的海工工程、重件码头施工进度满足计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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