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问核电】27、在核电厂工作,职工的寿命会受影响吗?
来源: 中国核电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7-08-24
答:核电厂在设计、建造及运行阶段均考虑了正常运行状态下场区的辐射水平应控制在国家规定限值以下,对人体健康不会有影响。依据有关法规、标准和安全运行的要求,对有可能接触到放射性工作人员,核电厂还采取了特殊的保护措施,比如要求定期开展辐射防护培训持证上岗,为员工配备防辐射工具,对个人剂量实施监测并设立监测档案,为员工实施职业健康管理等措施,并从建立制度、日常管理、定期监控等几个层面确保这些措施的有效落实,以有效保证放射性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现行的国标规定:放射工作人员在任何一年的剂量限值为20毫希沃特。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关注的核电站工作人员每年接受到的辐射剂量情况究竟如何呢?取一些核电厂职工2013年人均有效剂量的监测数据:秦山核电厂人均为0.281毫希沃特;大亚湾核电厂人均为0.549毫希沃特;秦山二期人均为0.385毫希沃特;田湾核电厂人均为0.177毫希沃特。
可见,我国核电厂职工年人均有效剂量均远远低于辐射安全规定限值,职工的健康是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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