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首      页 核电新闻 政策法规 聚焦核电 核电站一览 国产化 核电技术 招标信息 专家点评 人物风采 核电视频 技术论文 供应信息 核 安 全 后端处理 工程图片 走进核电 供应商名录 核科普 会议会展 合作交流 政经要闻 网上展台 核电图书 企业招聘 求购信息
您的位置: 中国核电信息网  >  科普知识  > 【百问核电】26、严重核事故发生后,公众如何自我保护?

【百问核电】26、严重核事故发生后,公众如何自我保护?

来源: 中国核电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7-08-23

    一旦发生核事故,公众首先应避免紧张恐慌情绪,及时收听广播或收看电视,尽可能随时获取政府部门有关的决定和通知,了解核事故的处理进程,切不可轻信谣言和小道消息。

    其次是在有可能发生放射性污染的情况下,尽量停留在室内进行隐蔽,同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例如关好门窗和通风设备,注意接收当地政府发布的信息,配合政府准备随时有序的撤离。

    根据核事故的严重程度,我们将核事故应急状态分为4级,即应急待命、厂房应急、场区应急和场外应急(场指核电厂区域)。启动场外应急时说明事故中的辐射后果有超出场区范围的可能性。当核设施发生事故导致场外应急时,设施释放的放射性物质在大气中形成烟羽。根据释放量和当时的气象条件作出评估后,地区核事故应急机构根据评估及时发出警报,公众遵照指挥躲在屋内关好门窗或场外疏散远离事故场所,躲开放射性烟羽,保护自己免受或少受放射性危害。

 

我来说两句
网名: 您的联系方式: (电话,手机)
验证码:
查看评论(0)
网友评论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核电信息网拥有管理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中国核电信息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核电信息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中国核电信息网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用意见反馈向网站管理员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