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务周刊》 发布日期:2009-01-16
主题二:三十年的战略颠倒
具有独立的核动力技术能力基础,中国之所以还在核电发展过程中步履蹒跚,其主要障碍不是技术上的,而是战略和体制上的。这些障碍的本质,是从来没有把中国核动力工业的发展纳入到核电发展的考虑和规划之中。
身为核大国的中国在核电发展上步履蹒跚,其根本障碍不在技术,而在于战略和体制。从现象上看,以往中国核电发展缓慢的直接原因是造价昂贵,与常规电力相比缺乏优势;昂贵的直接原因是过多地依靠引进,而引进的理由是中国的技术不行。但为什么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中国的核电技术还是不行?分析三十年的历史,答案很简单:不是真的技术不行,而是主导了核电发展的引进路线从来没有把中国核动力技术的发展,列入发展核电的考虑和规划之中。三轮引进路线都是只从对核能需求的角度出发,把兴建电站增加电容作为核电发展的唯一业绩指标。在技术供应方面,他们把“技术”等同于现成的产品,认为购买外国核电站就是“引进技术”,却无视一个被各核电大国的经验所证明的规律:一国核电健康发展的能力基础是本国核动力工业的发展——技术驱动型的美国如此(把军用核动力技术应用到民用发电领域),需求拉动型的法国如此(为保证关系到国家政治独立的能源供应而坚持核能技术自主),通过引进追求自主的日本、韩国也是如此——特别是日本,也是引进起家,但现在已经控制了几家全球领先的核电技术企业,包括西屋。与这些国家相反,中国在国家层次上从来没有形成过同时考虑需求(核能利用)和供给(技术发展)两个方面的核能战略,几乎所有影响了中国核电发展过程的重要决策都是从增加电容的局部利益做出的。
从计划经济继承下来的体制问题不能全部归咎于引进路线。但如何改革核电工业体制,要受制于发展核电的战略。由于每一轮发展核电的主旋律都是以行政手段推行引进路线,从而忽略本国核能技术的发展,所以对采取什么样的组织形式才能使中国的核工业基础为核电发展服务这样重要的问题,从来没有过严肃的讨论。于是,缺乏改革的思路和动力,再加上沿袭下来的行政垄断,使中国至今没有形成符合技术逻辑和市场逻辑的核电工业体制。历史说明了这些问题。
中国核电的发展可以追溯到1970年,周恩来总理于那年2月8日做出要发展核电的指示。虽然以“728工程”命名的第一个核电站项目早于1974年就被批准上马,但由于在被封锁条件下自行研制的技术难度和核工业内部的争议(是用压水堆还是重水堆),该工程的实际建设一直拖到了改革开放阶段。
1970年代末,核电发展从增加电力供应的需求角度产生了新的动力,推动这个进程的主角是负责电力供应的政府部门。1977年,中法两国政府达成协议,由法国提供贷款与中国进行经济技术合作,其中包括一座核电站。新的行动者——电力部和一机部——主张下马 “728工程”,转而引进法国90万千瓦的核电站(拟建在苏南),理由是前者的30万千瓦容量太小;而二机部(核工业部)则主张工程继续干下去。由于国家预算中的电站建设资金全部由水电部掌握,所以电力供应部门成为第一轮核电发展的主导部门。
虽然70年代末的经济调整迫使拟议购买法国技术的苏南核电站下马,但广东与香港合资的核电站项目(大亚湾)因另辟融资渠道而在1982年获得批准,并被纳入水电部的主管之下。在那个渴望外资和技术的年代,广东核电站因成为最大的合资项目而得到国家领导人的支持。同时,由核工业部主管的“728工程” 也在照顾历史的条件下被保留下来,由国务院领导确定为采用压水堆,工程定点浙江海盐县的秦山,正式命名为秦山核电站(一期)。但因为获批的条件是“30万千瓦的核电站就此一个,下不为例”,所以秦山一期并不构成“路线”。
1983年3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专门讨论核电问题。会议充满乐观地决定,未来要大力发展核电,到20世纪末建成1000万千瓦,先建三套:广东、华东、东北各一套;要与法国谈三套,并谈技术转让;同时试探向前苏联购买核电设备的可能性。那年初,根据国务院的安排,国家科委牵头联合国家计委在北京回龙观饭店召开技术政策论证会,会后编制的《核能发展技术政策要点》经国务院批准,确立了核电高起点起步,技贸结合、引进国外百万千瓦级压水堆先进技术的方针。至此,第一轮引进路线形成,其主要特征是把建设核电站当作发展核电的全部内容;虽然也强调对“引进技术”的“国产化”,但主要指的是设备的国产化,对如何掌握核电技术的问题却语焉不详。
1980年代中期,以秦山一期和大亚湾两个核电站相继开工为标志,中国的核电建设终于起步。回顾历史,从增加电容的需求角度所形成的引进路线确实推动了中国核电的发展,但这个功绩不能掩盖相伴的缺陷——它也确实没有引进什么技术。当时在大亚湾项目的技术引进主导权上,电、机、核“三套马车”又开始新一轮争执,致使国务院把电站引进和技术引进的主导权一分为二,分别交给了水电部和机械部。其结果:对技术没有兴趣的水电部急于工程上马,机械部又不懂核电站最关键的反应堆系统,而已经获得设备采购合同的法方在技术转让谈判中日趋强硬,导致谈判失败。大亚湾最后不过是一个法方负责的“交钥匙工程”。
到1985年,国家降低了发展核电的调门(主要原因是核电站造价较高,不如火电站经济),从原来的“要大力发展核电”转变为“本世纪以火电为主,逐步加大水电的比重,核电是一个补充”。与此相应的是体制变化。1986年,国务院决定把核电站全部交给核工业部主管,大亚湾的主管部门也由水电部改为核工业部;同时把准备从联邦德国引进的两台90万千瓦核电机组改为在秦山扩建两台60万千瓦压水堆机组,这既是出于外汇平衡的考虑,也是因为当时中国通过引进技术具备了60万千瓦发电设备(常规岛设备)的能力,把核电机组改为60万千瓦可以提高整个项目的国产化水平。
虽然秦山扩建工程(二期)本来也是一个引进项目(联邦德国设计为主),但在1989年后遭到西方制裁的条件下却被迫走上自主设计道路。这给了中国核动力工业又一个自主实践的机会,使其毫无疑问地证明了自己的技术能力。但如同秦山一期一样,这个偶然因素导致的自主开发并没有造成任何政策路线上的变化。1994年大亚湾核电站建成后,中国又经历了第二轮引进路线。在增加发电能力的眼前需要左右下,决策者在“九五”期间(1996-2000)以单纯“购买电容”为目的,分别从俄罗斯、加拿大和法国整体购买了三个核电站。 就总装机容量而言,“九五”时期是中国核电发展最快的5年。但没等这些项目建成,核电就陷入低潮,在包括整个“十五”在内的七八年中没有批准一个核电站项目。这段低潮实际上是引进路线代价高昂的结果。大亚湾一期、二期工程的造价达到2000美元/千瓦,而秦山三期也达到1950美元/千瓦,远高于秦山一期、二期的造价。有领导此后不久就指出“这样高的造价我们在经济上承受不了”。此外,多国技术的进入令尚处于成长阶段的核电工业体系方方面面都承受了高负荷,在标准、安全审批、设备制造、人才培养、运营、管理、维修等方面的额外成本,使原本并未逾越适度发展原则的核电建设规模也一下子显得臃肿起来。一位核技术界资深人士于2006年反省道“秦山三期和田湾的整体引进,当时看各自的理由都相当充分,但事隔十余年后,面对现在核电系统的散乱局面,当时的所有理由都根本站不住脚。”于是,核能的模糊地位以及混乱的技术路线,使中国核电工业带着一片迷茫进入了21世纪。
前两轮引进路线在引进技术上的失败反映了一个影响深远的事实:中国从来没有在核能方面形成过国家战略(即发展核能的顶层设计),从来没有把发展本国核动力工业纳入核电发展的考虑和规划之中。不错,中国核工业由于传统重点是核武器开发而在民用核电方面缺乏经验,但正如两期秦山核电站建设所证明的,它并非没有核电技术能力的基础,问题是决策者从来没有想过如何发展这个基础。1985年,主管核电的国务院领导在一次讲话中说,“核工业部的‘军转民’,主要任务是为核电站提供核燃料。”既然如此,中国的核动力技术当然就与核电发展没有关系了。在短期内,引进似乎推动了核电的较快发展,但三十年下来,依赖引进而忽视自主技术能力的发展,则成为制约核电发展的主要障碍。
在体制上,中国从来没有一个从战略上规划核能事业的机构(所谓“战略上”就是同时负责规划核能技术的供应和需求),其他机构也从来没有承担过这个职能。设在计委的国务院核电办公室曾经是在各个部委之上有关核电的唯一机构,但它执行的职能始终是协调引进核电站。在工业层次上,由于高度复杂的核电站跨越了部门的传统界限,所以计划体制下的核电发展总是伴随着部门纷争。虽然后来有关核电的几个工业部都被撤销,但沿袭下来的行政性集团公司体制仍然没有改变政企不分的状况,致使中国至今没有形成符合技术逻辑和市场逻辑的核电工业结构。
而符合技术逻辑和市场逻辑的核电工业结构,正是西方主要国家的核电能够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这样的核电工业包括三个市场主体,即运营核电站的业主公司、负责工程施工的AE公司(Architect Engineering Company)和核蒸汽供应系统公司(Nuclear Steam Supply System,简称NSSS)。在美国,所有的电力公司经过核安全当局的审批都可以成为核电站运营商,属于高度竞争性的体制;法国的电力供应则由国家电力公司所垄断,它也是唯一的核电站运营商。AE公司在美国是独立的,经常与NSSS公司捆绑在一起承包核电站建设;而在法国则附属于国家电力公司。更重要的是,无论各国的核电工业存在什么样的不同,提供核反应堆和主设备系统集成的NSSS公司都居于中心地位。不同国家的NSSS公司成长路径各有不同,例如美国的西屋公司和通用电气是通过参与美国核潜艇工程而掌握核工程能力的,而法国的法马通则是由国家电力公司和一些发电设备制造商专门为提供核蒸汽供应系统而组建并培植起来的。这样的工业结构,加上国家核安全当局的监管和国家实验室的支持,使核电发展能够迅速地响应市场需求。
反观中国,继承了原核工业部大部分职能的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实际上是一个既非政府又非企业的行政性集团公司。它既是经营核电站的业主,又是工程和设备的总承包商、国内核燃料和后处理服务的唯一供应商,还主管了中国所有具有国家实验室性质的核动力技术研究机构。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囊括了如此众多的异质性业务活动必然导致效率低下,因为竞争性企业只能围绕着自己的核心能力开展业务活动。因此,行政性集团公司体制必然导致垄断倾向,对外力图阻止其他人染指核电市场,对内压制下属单位的自主权,其结果是使中国始终成长不出来NSSS公司。
大亚湾核电站建成后,国务院领导决定在其基础上成立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计划单列(后归国资委管),把中核集团的“一统天下”撕开了一个口子。虽然中核集团持有中广核的股份,但国务院领导规定中广核的中方股东不分红,结余利润用于核电的滚动发展(但这个“以核养核”的方针只用于续建核电站,与核电技术发展没有关系)。在后来的年月里,中核集团一直抱怨中广核只经营非常赚钱的核电站,既没有核工业部门在军工体制下形成的历史包袱,也不承担中国核技术发展的责任。中广核则指责中核集团利用所掌握的核燃料循环、反应堆设计和涉核的审批权等资源,对中广核处处设卡。
于是,中国核电工业两个寡头近年来出现一个有趣的发展趋势:从核技术供应起家的中核集团拼命想扩大经营核电站的数量和范围,而从核电站运营起家的中广核则拼命想培植起来自己的技术供应能力,成立了研究院,招纳人才,大有在技术上实行自给自足的意图。双方理由不同、做法不同,但实质和结果都是在缺乏市场机制下的封建割据。
直到中国核电面临大发展的今天,如果问一句中国核电的市场主体在哪里,那么人们的眼前还只能是一片空白。当然,除了中核集团和中广核,中电投、大唐国际、华能等电力公司目前已经被批准进入核电市场,预示着形成竞争性业主体制的可能性。但是,不仅这些公司的核电项目(机型、规模、价格等等)要受到引进路线的直接行政控制,而且其他不可或缺的市场主体(尤其是NSSS公司)也并没有形成——中广核走的是在依赖法国技术的框架下实行局部自给自足的道路,而中核集团则是把持本属国家事业单位的科研院所来直接控制核技术供应,整个核电工业仍然处于一种行政垄断的状态。
一些业内人士曾经认为,两个寡头明争暗斗的结果是为第三轮引进路线提供了口实。经过秦山二期的设计实践后,中核集团属下远在四川的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以法国M310堆型(大亚湾堆型)为参照系,重新设计堆芯,把燃料组件从157个改成177个,并加大了压力容器的尺寸,这就是CNP1000的核心技术方案。1999年,中核集团接管CNP1000项目,将它作为自主品牌向外推介,想通过这个方案来统一全国核电发展的技术路线。岭澳项目顺利实施后,正在为三期建设制订百万千瓦级堆型方案的中广核对这种意图极为敏感,迁怒于CNP1000方案本身,坚决不同意改变堆芯设计,并针锋相对地提出了CPR1000方案(M310堆芯不变,其他修改18项,仍由核动力院设计)。相执不下之际,源自国家计委的第三轮引进路线以需要统一技术路线为由出场了。
但事实上,第三轮引进路线自有其“深厚的”根源。在战略上,它的出发点仍然是只考虑增加电容的片面需求观点。2007年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在前言中就称:“核电发展专题规划是电力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与前两轮引进路线本质相同。由于从前苏联学来的计划编制方法只能从已知的给定产品出发,所以计划官员们早已养成了从引进外国现有产品开始(再加个“国产化”)发展产业的习惯——汽车、飞机、彩电等工业如此,核电工业也如此。在整个1990年代,国家计委在核电技术上的工作重点就是满世界找核电发展的“驱动项目”,即准备引进的目标堆型(后来改称自主化依托项目)。在核电即将陷入低潮和迷茫的1996年秋天,国家计委等部门在上海召开“核电国产化和技术政策研讨会”。来自基层的与会人士越来越认识到,“国产化”不应该仅仅限于设备的生产制造,而应该是“四个自主”,即自主设计、自产设备、自主建造、自主营运。但在计委会后下发的文件中,把过去所提的“以我为主,中外合作”的方针改为“以我为主,中外合作,积极引进,推进国产”。在这个“十六字方针”中,前八个字是从来就不得不说但却难以把握的话,而后八个字倒是真正可以操作的方针。在酝酿新一轮核电发展的新世纪之初,以计委原核电办官员为首的“六君子”提出了全盘引进的建议方案,说服领导之后遂成为第三轮引进路线。
但这个路线除了通过购买外国核电站可以“引进先进技术”的空话外,既无判断世界核电技术发展趋势的能力,也无对本国核动力技术发展的规划,何谈战略?在体制上,它的提出和实施完全是依靠行政权力,通过新成立一个行政性公司来干预企业和市场,以强行贯彻引进路线,在原来的混乱之上又叠加了新的混乱。引进派在为自己辩护时总说中国的技术不行,但被三十年历史并被实践继续证明的是,问题出在战略和体制。如果中国能够形成一个核电发展的国家战略并进行相应的体制改革,那么引进路线才是一个首当其冲应该被彻底抛弃的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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