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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三、四号机组运行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号信息公告

来源:大连日报 发布日期:2013-08-13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开始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就编制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三、四号机组运行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的名称为“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三、四号机组”,由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4×1000MW级压水堆核电机组,采用CPR1000压水堆机型,其中一、二号机组已于2012年11月15日获得环境保护部“关于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二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首次装料阶段)的批复”(环审[2012]296号),一号机组目前已进入商运阶段。环境保护部于2008年12月19日向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发文“关于辽宁红沿河核电一期工程(4×1000MW)环境影响报告书(设计阶段)的批复”(环审[2008]557号),国家核安全局随后颁发了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三、四号机组建造许可证。三、四号机组分别于2009年3月15日和2009年9月15日核岛浇注了第一罐混凝土,单机建设周期为61个月,根据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进度计划,三号机组计划于2014年4月1日进行首次装料。

  辽宁红沿河核电厂厂址位于辽宁省瓦房店市红沿河镇东岗村。厂址地处渤海辽东湾东海岸,北、西、南三面临海,东侧与陆地接壤。厂址ESE方位距红沿河镇7.0km,距复州城22km,距瓦房店市49km;南距大连港110km,北距沈阳270km。厂址地理位置见图1。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南山路127号

  联系人:舒工

  联系电话:0411-82340703

  传真:0411-82340929

  电子邮件:shuzhan@cgnpc.com.cn

  辽宁红沿河核电厂公众信息中心:

  通讯地址:瓦房店红沿河核电站行政办公楼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411-82348321

  传真:0411-82697008

  电子邮件:gaoyuanxun@cgnpc.com.cn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名称: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1904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西环路1788号;邮政编码:215004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0512-68602013; 传真:0512-68263570

  电子邮件:zhangxf@cgnpc.com.cn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核设施营运单位在进行核设施建造、装料、运行、退役等活动前,必须按照国务院有关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定,申请领取核设施建造、运行许可证和办理装料、退役等审批手续。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在申请领取核设施建造、运行许可证和办理退役审批手续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根据《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格式》(NEPA-RG1)的具体要求,本报告书应根据所建核电厂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其中关于保护环境设施的建造性能、质量、指标和效果,以及在申请许可证时尚未完成但规定在试运行前完成的工作成果和现在的环境状况,来评价核电厂运行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中应重点阐述与环境保护和辐射防护有关的电厂实际设计参数、测试性能以及申请废弃物物质排放量有关的内容。本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是,检验核电厂建设和环境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申请核电厂的首次装料及废弃物的排放量。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作为辽宁红沿河核电厂已经做过的公众参与工作的延续,本次征求公众的主要事项如下:

  ・公众对辽宁红沿河核电厂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能的了解情况及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辽宁红沿河核电厂的设计和建造对环境的潜在影响的了解情况;

  ・公众对辽宁红沿河核电厂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在工程建设上的落实情况的了解,

  ・公众对辽宁红沿河核电厂的运行提出的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辽宁红沿河核电厂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公众信息中心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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