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首      页 核电新闻 政策法规 聚焦核电 核电站一览 国产化 核电技术 招标信息 专家点评 人物风采 核电视频 技术论文 供应信息 核 安 全 后端处理 工程图片 走进核电 供应商名录 核科普 会议会展 合作交流 政经要闻 网上展台 核电图书 企业招聘 求购信息
您的位置:中国核电信息网  >  国内核讯  > 核能,真有那么清洁安全吗?

核能,真有那么清洁安全吗?

来源:中国核电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3-01-09

核能,真有那么清洁安全吗?

——再谈对核能清洁安全的某些思考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卢正永(退休职工)

    日本福岛核事故后不多天,笔者撰写了一篇报告,并发给了能查到电子邮箱的“核内人士”,意在为这类人士提供一些核电或核反应堆事故中有关放射性或核辐射方面的最基本的数据资料,更想“趁热打铁”,对核能的“清洁安全”问题“也谈”一些有关的思考。

    迄今,福岛反应堆远未“冷却”,容易健忘的许多中国人倒是早已“冷却”了。更可怕的是,一些核专家学者和官员又出来“忽悠”加“扯淡”了。可不是,一位“中国核电专家、某核电公司的总工程师”,好几个月前即已站出来接受记者采访,信誓旦旦宣称:“中国核电技术在世界上已处于领先地位,中国核电站不可能出福岛核事故”。可看了半天,这位专家的论证其实无非就是两句话:过去的核电站出事故,今后的核电站不会出事故;人家的核电站出事故,中国的核电站不会出事故。

    更有一拨核环保专家们,已在研究并已发表相关的研究成果:核电站的核辐射问题岂止“清洁安全”,已是“零排放”,至少已是“近零排放”了!也许,更为有趣的是,那些掌握核辐射“清洁安全”的标准制定、标准解释、相关的核环境监测与评价等等“专业(利)”大权的单位和专家们,自成一体,“大权”独揽,不容别人插嘴说话。鉴于本人近一年来在类似问题上的一些“网上”经历,于是,笔者旧念重启,决心就核能的“清洁安全”问题,再放“厥词”。在“也谈”报告的基础上,经过增删处理,写成此篇“再谈”报告。此报告已曾发送给相当多的“核内”人士,并申明:只想聆听高见,如有“敏感”,也可举报。

1.核 能——清洁安全的前提

    目前应用的核能(核裂变能),可以是一种“清洁安全”的能源,从这个意义上说,核能确是一种“绿色财富”。但笔者却又斗胆认为,核能其实是一种无奈的、不仅其风险性要比其它能源大得多、而且遗留给子孙后代的“啰嗦事儿”(姑且不叫“后患”)也要比其它能源大得多的能源,要保证核能的“清洁安全”,必须做到:

(1)别出事故或具有超常的事故处理能力(从切尔诺贝利和日本福岛核事故看,好像做不到);

(2)对其所产生的核废料必须有“不祸及”或尽可能“不祸及”人类子孙后代的处置措施(据说,现在还没有——用“罐子”之类装起来放在某地,那最多只能叫“权宜处理”);

(3)有严格的放射性排放限值标准和管用的技术监管措施(笔者认为,目前还是一笔“糊涂账”,对此,笔者有另文专述);

    可为了某种需要,对以上前提条件,专家们往往谈论得不多,甚至根本避而不谈,倒是热衷于夸大它的“清洁安全”。为了说明核能的“清洁安全”,自然要把“不清洁安全”的“煤能”(火电)拿来和“核能”(核电)做比较。常人“比”的不算,必须得动用专家学者与官员,于是这类专家学者、特别是一些身兼“官员”身份的专家学者也就应运而生。请看如下言论:

    ﹡“同是发一度电,火电产业链对公众造成的辐射是核电产业链的五十倍;火电厂工作人员受到的辐射是核电站工作人员的十倍”(某大学能源研究所所长并教授在某报上如是说);

    ﹡“同是发一度电,火电燃料链对公众造成的辐射是核电的五十倍”(某院士在一次“绿色财富论坛”上如是说);

    ﹡“火电对公众造成的辐射危害是核电的三倍”(一位某核安全管理司的官员在一次“绿色财富论坛”上如是说);

    ﹡“核电站肯定不会对当地的…造成什么影响。…放射性危害是绝不会有的”(某大学工程物理学院核能科学与工程管理研究所的某教授在某报上如是说);

    ﹡“计算表明,火电厂排放到环境中的放射性物质比同规模的核电站大几十倍到几百倍”(一位著书立说的核专家如是说);

    ﹡随着核电站的向内陆转移,近年来还频频出现以“核环保专家”带头鼓吹的“近零排放”。

    以上的“50倍”、“几百倍”以至“绝不会有”等等,都指的是“核辐射危害”即“放射性危害”(不是包括“煤能”中各种乌烟瘴气在内的其它环境危害)。虽然笔者也大致知道这些“50倍专家”们是怎么“算”和怎么“比”的,其实,批驳以上言论无需“理论”,只需如下简单逻辑:

   (1)如“50倍”之说成立,包括我国在内的各核能国家,其核安全与辐射防护体系无疑是发生了“错位”——火电或煤电不仅应建立通常的环境保护体系,更应建立50倍于核能工业系统的核安全与辐射防护体系;

   (2)一旦出现特大事故,核电与火电的事故应急处置,无论从哪个角度,两者远不在一个档次上;

   (3)核电与火电的“核辐射产业链”及其可能产生的“核辐射”,可谓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4)如“50倍”之说“成立”,其后果将是——比如,火电职工及周边民众会不会找政府闹事儿?

2. 核电与火电的核辐射危害比较

    那就看看核电与火电各自的核辐射吧。必须特别强调,核能(远非核电)的核辐射危害涉及的是超长的产业链,绝不仅仅是核电站本身。比较核辐射方面的“清洁安全”,必须包括核能中在任何一个环节上都可能产生“放射性污染”的“不清洁安全”的各超长产业链。

    对于“煤能”,原则上,把煤挖出来只需通过运输环节即可发电。在发电燃烧中,煤中所含的极微量放射性物质(如铀钍镭等)可能释放出来,而又不加防护和治理地任其漫天排放,这就是专家们所谓的火电的“核辐射危害”(再说一遍:他们所谓的“核辐射危害”并不包括“煤能”中人们最讨厌的烟尘、CO2、硫化物等那些乌烟瘴气的环境危害)。从释放“辐射危害”上说,“煤能”释放“核辐射”仅涉及燃烧发电一个“链”。而核能,要将本身即含大量放射性的铀矿石开采出来并让其发出电来,却是一个庞大的超长的产业链系统,这些超长“链”中的各类核设施,涉及的都是放射性操作,它们才是核能中可能造成“不清洁安全”的核辐射危害的最大贡献者。对核能中均可能释放“核辐射”的各超长“运行链”视而不见,仅把核能中的其中一个“链”——核电站,拿来与煤能相比,显然是见小乌而不见大乌。

    尽管同是发一度电,“核能”所用的“铀”的量远比“煤能”所用的“煤”的量少得多得多,但这种“少得多”的“铀”,因裂变所产生的几乎是天文数字的放射性,这个账该怎么算?不能只靠设计院的“设计排放”来算吧?(要说煤能是“时下最不清洁安全的能源”,这话老百姓最可理解,但我们的核能专家也这么理解吗?煤能的最大危害是它的“50倍核辐射”吗?)

    由上可知,为了发出那么一点“清洁安全”的核电来,前后为它作贡献的有可能“不清洁安全”的“链”有多少?更何况,核电所留下的后续摊子也几乎是永远没完没了的事儿:这就是它的乏燃料后处理和核废料处理——这又是一大堆“不清洁安全”的事儿!

难怪有人说,“核电站还有一个更为怪诞的问题——如果说世界上竟有一种只能开工运行却无法关闭停产的工厂的话,那大概就是核电厂了”。这话似乎耸人听闻,仔细想来,却不无道理。
问题是,我们的“核清洁安全”专家学者和官员们,都只盯着“核电站”这样一个肥硕的“核链”,有多少人真正关心过那些不肥的更为超长的“核链”呢?

3. 核能“清洁安全”的监管

    既然核能是一个超长的产业链系统,每个“链”都可能有“不清洁安全”的问题,要使核能中各产业链的“清洁安全”监管到位,拿出基本或大致合理可信的监管措施和合理的监测数据,那才是最重要的,才能谈得上“比”(光靠“算”不行,有的“算”成“五十倍”,有的“算”成“几百倍”,有的“算”成“绝不会有”即“近零”,等等)。那么,我国核能中的这类监管或监测“到位”吗?能“支持”核能的“清洁安全”之说吗?

对民众而言,保证和证实核设施“清洁安全”的首要环节,是对核设施向环境大气和环境水体的放射性排放进行合理有效的监测和监管。那么,我国目前各类核设施(远不仅是核电站)的排放监测情况如何呢?就笔者在过去工作中所接触的气载放射性排放监测而论,可以认为,我国目前各类核设施的气载放射性排放监测,至少存在如下三方面的问题:

(1)取样系统方面的问题

    监测中的首要环节——排放烟囱或排放管道的取样系统普遍不合理。由于其取样系统的不合理,使得某些核设施的排放监测要说是形同虚设恐不为过。

(2)监测仪器方面的问题

    监测仪器随意选用,某些仪器达不到应有的监测效果,使得排放监测数据不要说是否大致可靠可信,就连是否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都可能要大打折扣。

(3)轻视排放流监测

    某些核安全或辐射防护工作者轻视排放流监测,认为经“高效过滤”等处理的排放流中不会有“东西”,根本不进行监测或虚与应付者不是个别。问题是,真的没有“东西”吗?是不是一定要笔者拿出“有东西”、甚至是“相当有东西”的证据呢?

    民众最关心的,是核设施(远不仅是核电站!)对自己有没有放射性危害。核能专家和核环保专家,无疑会拿出各类环评报告,这些环评报告依据各类设计院的“排放设计数据”,把核能的辐射危害说得“非常非常的小”。小到什么程度?小到以上“50倍专家”们说的程度!

    遗憾的是,我国排放标准的制定依据、有效监管(监测)的执行方法、监测结果的评价方法,要说是“一笔糊涂账”,你信吗?反正我信(笔者有另文论述)。因此,笔者斗胆直言:如果说世界上确实存在一门糊涂学的话,非此莫属的大概就是“核能安全清洁学”了。

4. 核能是否清洁安全的基本事实

    再看看核能是否清洁安全的基本事实。有关资料表明,在1990年代以前(只说过去,不说现在),我国核能工业中出现的放射性事故200多起,其中将放射性物质直接泄漏和排放到环境大气或环境水体中的事故达20多起,在这20多起直接污染环境大气或环境水体的事故中,属重大事故的有10多起。谓予不信,请真正关心核清洁安全的专家学者们参见某“核能事故汇编”一书(内部发行),如果你能看出点什么的话,相信你会做出自己的判断:这已相当于有多少次“三里岛核事故”了!

    虽然“不说现在”,但报纸上明白披露公众的信息不妨一提:某年大亚湾核电站出了一起故事(注意:笔者只说是“故事”,没说是“事故”),曾引起港澳及周边地区一片“核恐慌”。为平息事端,才有上述的“50倍专家”出面解说(见某年某月某日《南方周末》)。

    “操纵”核能发展的人应该清楚,尽管现代技术已远非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可比,但是你的设计方案无论多么“绝对”清洁安全,在实际施工及其后的管理运行中都是要(大)打折扣的。请问,具有“世界顶尖技术、且有若干项中国式发明专利”的“动车”,应该是“绝对安全”的吧,可那场怵目惊心的“追尾”事故,想来还没有忘记吧?

    有人说,“设计的‘绝对安全’核电站方案,实际上在施工和运行中是无法实现的”。
这话,不仅不无道理,而且明白人应该更明白。

5.核能中的专业技术人才

    要对核能中的技术人员(更不要说专家学者)论短长,确有“狂犬吠日”之嫌。不过,从笔者在核能曾经从事过的行当中所接触过的人和事而论,已是过往云烟,不说也罢。

    但是,真正搞技术的人都明白,任何就算是安全可靠的技术都是由“人”来操作的。专业性很强的技术更得由专业性人员来进行专业性操作。当年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为什么会出现特大事故,尽管某些核专家们会“沸水堆、压水堆”地给你分析一通,但归根到底是技术问题,还是“人”的问题,相信你会做出自己的判断。记得前两年曾见过一篇报道,“我国核专业人才缺口很大”,而且,能接上班的人才断层“长达15-20年”。这个论断,不知是不是存心给我国的核能大发展有意泼冷水。

    至少笔者多少有些体会,当今那些活跃于“核清洁安全”领域的台面人物,相当一部分其实是屡屡改换门庭的“不您贰臣”,对他们的“高见”太过相信,说不定就要陷入“尴尬”。

6.“原子能村”问题

    在当今的中国,核能发展中最不能保证清洁安全的因素也许当属“原子能村”问题了。何谓“原子能村”?还是先从日本福岛核电站说起吧。据报道,日本公众对于福岛核电站事故充满困惑:为什么福岛核电站的抗海啸能力那么低?为什么地震后核电站应有的多重应急电源等保险系统会全军覆没?为什么运营福岛核电站的东京电力公司没在事故后的第一时间采取、也拿不出最有效的手段?为什么作为行政管理的政府没有及时介入救险?为什么核电系统的监管机构和监察部门总有点躲躲闪闪和云遮雾绕?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原来在日本存在一个封闭自负、共存共荣的原子能(核能)官学商利益集团,日本媒体将其称之为“原子能村”(《解放日报》2011.4.18)。

    好一个“原子能村”!

    但愿中国比日本的机制更完善,“官学商利益集团”营造的“原子能村”只是日本的“特产”。也就是说,中国在当今及其今后的核能大发展进程中,不会出现“原子能村”现象——更不要说出现“原子豆腐渣”了!

虽然如此,笔者还是有些忧心忡忡,为什么?如有兴趣,不妨参阅一位核能专家张禄庆先生三年前发表在中国核电信息网上的文章:《是谁还在糊弄中国核电决策层?》(2009-02-05),相信你会多少悟出些什么来。

结  语

笔者干脆摘录某学者为《核电员工最后遗言》(日)一书所作的序中的如下一些文字作为本文的结语吧。

核电站三个致命的问题(笔者注:这里只说“核电站”,不涉及“核电站”之前的那些超长的“产业链”):

(1)核电专家在图纸上设计出来的“绝对安全”的核电站方案,实际上是无法在施工和运行中实现的;

(2)核电站运行中所产生的放射性核废料,不是新问题,但确是一个迄今为止仍然无法解决的问题;

(3)核电站还有一个非常怪诞的问题——如果说世界上竟有一种只能开工运行却无法关闭停产的工厂的话,那大概就是核电厂了。

    事实上,核电站确实比存放原子弹更危险——而且危险得多。

    这里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核电站是要“运行”的,它要持续进行核反应,而投放爆炸之前的原子弹,并不处在“运行”状态中。

    核电站上述的几个致命问题,对原子弹来说都不存在。

    更何况,原子弹是用来攻击敌国的,但核电站要是出了问题,受害的却是本国民众!

    所以,运行核电站,难道不比存放原子弹更危险吗?

    核电站难道不比核军备更应该反对吗?


声明:本文是笔者的个人之论,与所在单位或他人无关。(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请注明出处)

我来说两句
网名: 您的联系方式: (电话,手机)
验证码:
查看评论(0)
网友评论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核电信息网拥有管理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中国核电信息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核电信息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中国核电信息网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用 意见反馈 向网站管理员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