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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称国家连下核电计划释放核电重启信号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发布日期:2012-06-04

      中广网北京6月2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上讨论并原则通过《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核事故之后,国务院曾在2011年3月出台核电“国四条”,提出在核安全规划批准之前,暂停审批核电项目。那么此次,核安全规划的通过,是否预示着核电项目有可能重启?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专家景春梅对此进行详细解析。

      景春梅:国务院这个规划的通过标志着重启核电的可能性增加,但还不能说核电重启之门就此打开了。因为国务院通过的这个规划侧重于技术层面,而且涵盖了民用设施和军用核设施,作为民用领域的核电将来发展到什么程度、上多大规模、在哪里上项目、采用哪种技术路线等,还要看国家能源局的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核电安全规划。只有这两个规划都获得通过,核电项目才能算是真正的重启。目前的这两个规划也上报到国务院,正在等待审议。

      除了这一个核安全规划的通过,国家能源局在近期还下发了一系列涉及核电的计划,5月22日,国家能源局下发《2012年度第一批国家能源应用技术研究及工程示范项目科研计划》,投入科研经费将达9.51亿元,其中涉及核电安全技术研发的费用占70%。在之后28日,国家能源局向中广核、中国核电工程等多家单位下达2012年核电标准制订计划,要求各单位须在2013年底前完成。能源局频繁下发涉及核电的计划说明什么?

      景春梅:能源局一系列涉及核电计划的下发,释放出核电即将重启的积极信号。但是我们也得看到这些政策文件多集中在支持核电技术研发和提高技术标准方面,目的是为了提高我国的核安全水平。在此次国务院通过的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划中,对核电站的抗震、抗洪能力,可靠单元的供给能力、事故预防和缓解能力以及环境监测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后的核电发展必须将安全摆在首位。国家将核电发展的指导方针由积极发展改为安全高效发展,就是强调了安全的重要性,起重启核电势在必行,但必须在总量和节奏上加以把握,稳中求进,将安全因素放在首位,充分考量我国的核电站建设能力、安全保障、人才培养和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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