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投山东核电“三要、三有”完善总经理联络员制度
来源: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0-09-07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和海阳核电项目工程建设的有序推进,为建立信息沟通的民主渠道,中电投山东核电深入开辟民主管理渠道,不断完善总经理联络员制度。
在开展总经理联络员工作中,公司提出联络要做到“三要”:一是要调查,就是要把握公司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员工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到群众中去,广泛调查,通过数据和事例说话;二是要提议,就是要结合调查的情况,针砭问题,褒奖做法,向总经理畅所欲言,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积极建言献策;三是要传达,将公司政策客观求实地反映到员工中去,做好员工思想工作,在构建和谐企业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根据总经理联络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向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部门提出“三有”要求。一是有答复,公司领导和责任部门认真研究,有落实行动项的明确完成时限;二是有跟踪,由总经理工作部牵头跟踪行动项完成情况,每月定期和责任部门联系确保过程监督;三是有反馈,即每次总经理联络员会议反馈行动项的完成情况,高效透明地给总经理联络员满意的答案。
中电投山东核电自开展“三要”“三有”总经联络员工作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在不断完善总经理联络员制度,将为山东核电民主管理和稳步较快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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