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速先进核能法》简析
来源: 中核智库
发布日期:2024-11-28
2024年7月9日,《加速部署多功能先进核能以促进清洁能源法案》(下文简称“《加速先进核能法》”)经美国总统拜登签署正式生效,成为美国近年来颁布的又一份重要涉核法律,将从多个方面助力美国先进核能发展驶入快车道。
一、核管会使命从安全监管转为安全发展并重,助力核工业发展
长期以来,核管会聚焦于许可证审批和监管职责。这种单一职能定位,加上人力资源制约,导致其在构建先进反应堆监管框架方面进展缓慢,难以满足行业需求。《加速先进核能法》要求核管会修订其使命声明,以涵盖下述内容:对放射性物质和核能民用许可和监管“应以有效且不会增加不必要限制”的方式进行。该法还允许核管会主席直接聘用合格人员担任关键岗位职务,包括最多210名长期雇员和不超过20个固定任期的雇员。这标志着核管会将肩负安全监管和行业发展双重职能,并拥有直接招聘权以解决人才短缺问题。这一重大调整,有望加快先进反应堆监管框架的建立,进而推动美国核工业加速发展。
二、给予专项支持,加速推动先进反应堆从技术研发迈向工程落地
迄今美国企业已推出超过20种小堆设计,有三种小堆宣布计划在能源部资助下于2030年前建成首堆。然而现实进展不及预期。纽斯凯尔电力公司小型压水堆建设项目已宣布终止,另外两个项目的反应堆设计尚未通过核管会认证。《加速先进核能法》在监管、激励和厂址等方面为推动首堆建设出台的多项专门措施,或将加速美国首堆建设进程。一是要求核管会加快建设先进反应堆监管框架,以加快审批速度,降低审批费用;二是指示能源部出台专门激励措施,推进五种先进堆首堆建设;三是支持在能源部场区、废弃工业用地和已关闭化石燃料电厂建设首堆。
三、调整核技术出口管理体系,推动核技术出口
美国核技术出口长期面临多头管理和过时法规阻碍的困境,严重制约其在国际核能市场的竞争力。为应对这一挑战,《加速先进核能法》提出的三项改革举措:一是由核管会全面统筹核反应堆与核材料进出口许可,并设立专门机构,以提升审批效率,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二是责成能源部系统清理过时法规,完善出口审批机制;三是授权核管会牵头组织国际协作,共同制定先进堆标准规范,巩固美国技术主导地位,为开拓全球市场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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