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开展防城港4号机组运行许可证颁发前综合检查
来源: 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
发布日期:2024-02-01
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秉承“严慎细实”的工作作风,严格开展防城港核电厂4号机组运行许可证颁发前综合检查。

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组织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上海核安全审评中心等单位40余名专家及一线监督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查阅文件、询问对话、现场巡检等方式,对广西防城港核电厂4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实施、构筑物和核安全设备、系统调试、运行生产准备、辐射防护、应急准备、实物保护和燃料贮存、放射性废物管理及环境监测、建造许可证条件和运行许可证申请文件审评相关承诺落实情况、历次核安全监督检查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以及全面加强核电行业核安全管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并提出6项整改要求。
后续,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将持续加强防城港核电厂4号机组调试和运行监管,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总结首堆项目调试和运行经验,不断提高机组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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