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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大省怎么保安全?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发布日期:2010-02-08

      核电装机容量约占全国3/5;

      放射源使用量约占全国1/10;

      伴生放射性矿产贮量居全国三甲。

      广东作为全国核能和核技术利用大省与电磁技术应用和伴生矿开发利用大省,近年来以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严格执法为手段、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不断提高核应急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辐射环境安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在近日召开的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广东省环保厅厅长李清专门介绍了这方面的情况和经验。

      能力建设:从“三无”到“三有三化”的飞跃发展

      2009年10月,广东省核与辐射管理工作传来喜讯: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粤西分部通过省政府立项建设,预计2012年投入使用,届时将承担台山4台机组、阳江6台机组等整个粤西地区核电站流出物24小时监测及核事故应急任务。这标志着广东省核与辐射环境监管机构建设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回望当初机构建设拓荒式的发展起步,李清颇有感慨。2004年之前,广东省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十分薄弱,一无机构,二无人员,三无编制的状况普通存在。但短短几年间,广东实现了核与辐射环境管理从“三无”到“三有”的飞跃转变。如今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有18个市设立了辐射环境管理机构,县以上环保局全部设立辐射安全监管员。全省辐射环境专职管理人员达到241人。现今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在广东是“纵到底,横到边”,覆盖到全省每一个角落。为提高监管装备水平,近几年广东省环保厅先后拨出1600万元专款,为各地购置配发辐射监测仪器设备。

      随着机构的不断健全和能力建设的日益加强,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工作逐渐走上规范化的轨道,并迅速朝着信息化、常态化的方向发展。

      广东省放射源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在2006年便建成使用,是迈向辐射环境管理信息化的重要一步。记者看到,只要点击鼠标,就能通过系统获取全省所有放射源的相关情况,数量、种类、外形、使用、贮存状态等信息一目了然。系统对重点放射源进行GPS定位管理,任何一枚放射源发生了转移转让,从哪里转出,转向哪里,系统都会即时同步地反映出来。

      不仅如此,在广东所有重点放射源单位和核电站附近都建有监测站,对周围环境进行全天候自动监测,每季度、每月上报和公布监测数据。广东将实施监测数据定期报送制度,把核与辐射环境监管纳入环保工作的日常监管体系中。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工作。几年内,省里拨款上亿元,用于支持广东省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放射源收贮、辐射监测能力建设等项目。去年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在全省编制紧缺的情况下,省委、省政府仍批准省环保厅专门设立核应急管理处、辐射环境管理处。除在政策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外,领导更是亲力亲为。广州卡源事件发生后,省委书记汪洋、省长黄华华都亲自过问并作出批示,要求“尽快披露信息,防止误传炒作”;副省长林木声亲临现场指导。

      应急处置:技术支持、灵敏行动和科学决策形成能力

      “凌晨4点10分,一声巨响震耳欲聋。深圳岭澳核电厂开关站遭到火箭弹袭击,主开关站起火,放射性物质释放,人民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这不是真实的恐怖袭击,而是2008年1月8日广东举行的一次核事故应急演习。作为全国首次带反恐背景的核事故演习,此次演习检验和体现了广东迅速处置恐怖袭击下核电厂事故的应急能力和水平,得到了国家评估团和兄弟省、市观摩人员的一致好评。

      为加强核安全管理工作,广东专门成立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与应急管理委员会,副省长林木声兼任委员会主任。核管委会定期开会,研究部署工作;组织核应急人员培训,强化实战演练。截至2009年,广东省已成功举行了5次核应急演习,有效提高了核应急队伍的能力。此外,针对自然灾害多次启动四级响应程序,进行了7次乏燃料运输的应急保障工作,妥善处置了多起放射源丢失、放射性物质污染事故。

      2008年5月12日,四川发生大地震,广东省按照环境保护部要求,急派辐射应急监测队赴灾区协助搜寻埋在废墟下的21枚放射源。

      针对周边某国进行的核试验,按环境保护部指令,广东省迅速派出应急监测队伍赴边境实施监测,第一时间启动国际全面禁止核试验放射性核素监测台站应急监测预警,圆满完成任务。

      在切实提高实战能力的同时,广东大力加强应急机制体制建设。新制定的《广东省核应急预案》、《广东省核电站场外应急计划》对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到应急终止和恢复行动等各个运作程序进行了规范,为全省实施核应急工作提供科学的行动准则。目前,核应急已经纳入广东各地级以上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并向县(区)延伸扩展,从而形成全省统一指挥、上下联动的核应急管理体系。

      “除了统一集中的应急体系,我们还建立了强大的专家库和技术后援队伍,灵敏的行动加上科学的决策,保证了广东快速有效的核应急能力,也成就了广东低事故发生率。”李清介绍说。

      2009年底的广州番禺卡源事件是对广东核与辐射应急工作的一次大考验,也正是这次事故见证了广东应急处置的实力。

      去年10月12日晚上9时多,位于广州番禺钟村的广州辐照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发生卡源事件。经过多方努力,钴-60放射源于11月28日中午成功降回到贮源井内。大气、水、植物等环境监测表明,因处理得当,本起故障有惊无险,从事故发生到处置处理的48天时间里,没有出现放射性物质泄漏,没有造成环境污染,更没有造成人员辐射伤害。事后权威专家评价称,此次卡源故障处理技术难度国际罕见,但处理时间最短、处理效果也最稳定,专家集体指导和科学技术支持是其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日常监管:信息公开与规范管理双管齐下

      信息公开,正确引导,是广州卡源事故成功处置的另一项关键因素。在处置期间,卡源事件没有引起任何群众恐慌和不良社会影响。

      据介绍,卡源事件一发生,广东省环保厅、广州市政府部门第一时间通过相应渠道发布消息,做到不隐瞒,不宣扬;同时防止传谣信谣。在整个事件处理过程中,政府部门先后6次在本地媒体和相关网站及时披露事件的进展,积极与居民进行信息沟通。有关领导还定时现身在事故邻近社区散步,以“现身说法”消除群众的疑虑。

      “缺乏专业知识导致恐惧和敏感。无论应急处置还是日常监管中,我们都要加强科普宣传,揭开核与辐射那层神秘的面纱,消除公众的误解和恐惧;同时规范管理,争取公众理解与支持,科学有序地推动核与辐射管理工作。”李清强调。

      细心的广州市民会发现,从去年起,广州一些空地上竖起了“广东电网”的标识牌,以此告知这里将建设变电站。“事先告知”让市民在购房时有了更多的考虑,电站建设也免了不少的麻烦。

      “这也是我们与电网公司沟通的结果,就是为了将好事办好!”李清说,“坚持信息公开,避免误会,才有沟通和获得理解的可能。”据悉,针对变电站电磁辐射问题,广东省环保厅近年来先后印发宣传资料5万多册,举办社区知识讲座200多期,引导群众科学认识电磁辐射。为进一步规范变电站建设,正在起草的《广东省电磁辐射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必须公开和标明变电站建设规划,以此规范开发商的建设行为,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同时,赢取公众的支持和配合。

      2004年,随着放射源管理工作纳入环保部门,核与辐射管理工作量倍增。为实施有效管理,降低行政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结合实际,2008年起,广东省环保厅逐步把Ⅳ、Ⅴ类放射源环评审批、许可证发放、项目验收以及220KV以下的输变电项目环评下放到地级市审批管理,使监管的重心下移,强化了市、县环保部门的责任,形成了分级管理、责权有机统一的局面。同时,将辐射安全监管情况纳入省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体系,加强了辐射环境管理的力度。

      “下放审批并不意味放松监管。”李清强调。为规范管理,广东省环保厅制定了广东省辐射环境分级管理、审批审核工作程序、日常工作检查等规章制度,加强对各地监管工作的检查督促,定期对各地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管行为。目前,全省各级环保部门与各涉源单位均签订辐射安全责任书,初步形成了责任到位、监管明确的监管体系。

      相关评论:

用制度构筑安全网

      中国环境报评论员

      我国已经进入核能事业快速发展阶段,安全保障事关核能发展、群众健康与社会稳定;同时,电磁辐射安全问题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各地必须把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当作一项重要环保任务来抓,构建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

      广东省的做法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重在建章立制,贵在创新实践,成在细节入手。

      制度建设是根本。坚持从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上下功夫,才能确保日常监管有效,应急反应有力。广东省制定了辐射环境分级管理、审批审核工作程序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管行为。制定了科学的应急预案,并与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合作,及时推进科研成果转化,不断提升监管工作的科技含量。制度的完善和顺利推行,为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提供了保障。

      创新实践是基础。广东省抓住监督预防这一主线,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他们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手段,建成了分级管理、责权统一的体制;将辐射安全监管情况纳入省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制考核体系;建立全省放射源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将21个市的放射源许可、使用等环节纳入动态管理,并实现与国家数据的对接。通过这些措施,消除核与辐射安全隐患。

      细节入手是关键。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意识,对核与辐射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都要高度关注,尤其要注重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同时,要抓住事关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细节,从各项具体的事入手,形成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立体化格局。广东省在这方面尝试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如通过强化日常监管机构,建立核应急机构等措施,加强辐射监管队伍建设。又如通过开展公众宣传、建立粤港沟通机制等各种方式,建立和完善核应急信息网络,以增强公众信息宣传效果。

      核与辐射安全是核事业发展的根本要求和生命线。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是实现经济社会安全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随着核能在国家能源结构中基础性地位不断提高,核能所占比重逐渐增大,核安全监管任务越来越重,现有的核安全监管体系正面临严峻挑战。

      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学习借鉴广东的成功经验,在核能开发和核技术利用的各个阶段坚决贯彻“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不仅在政策上,而且在资金、人才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特别是要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不断提高核应急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辐射环境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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