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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局(一)|1980s,核电为何先由水电部管,后转为核工业部管?

来源:南方能源观察 发布日期:2019-11-12

    《中国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将迎来收官之年。不过,从目前中国在运和在建核电装机容量看,规划原定目标难以实现。

    有规划,难实现。这看似是核电行业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但回溯中国核电近四十年的发展,便会发现,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跟其他能源品种相比,核电投资大、安全要求高、所涉管理部门多,其发展更依赖于上层的推动和协调。

    上世纪70年代末,乘改革开放之际,秦山核电、苏南核电、大亚湾核电等项目开始真正进入项目论证和实践阶段。在四十多年的发展中,核电主管部门经历了多次变更,发展目标更是有不同的侧重。某种程度上,目前核电行业所遇到的困惑,也与历史所留下的问题息息相关。

    当前,新一轮核电中长期规划正在研究制定中,了解中国核电管理体制变化的过程,有助我们进一步明晰中国核电如今的行业局面是如何形成的,当行业进一步讨论核电未来发展方向时,能了解其问题的历史症结所在。

    1986年之前

    两头并进

    最早提出建核电站的是水电部。

    上世纪50年代初期,水电部在全国电力工业12年科技规划中,提出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建议。1958年,中央组织原子能工程领导小组,拟议中国首个核电项目,代号“581”(1958年第一号工程)。受限于国内技术基础薄弱,该工程设想通过苏联援建,建成苏联式石墨水冷堆,但最终因中苏关系破裂等原因,被迫停止。

    此后清华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都有过相关尝试和努力,但由于技术和历史原因,未能实现。

    1970年,中国建成第一座军用反应堆。就在这一年,上海市电力供应不足问题引起中央领导关注。在当年2月初一次国务院会议上,总理周恩来做出指示:“从长远看,要解决上海和华东地区的用电问题要靠核电。二机部不光是爆炸部,而且要搞核电站。”

    1970年2月8日,上海市开始研究部署核电站的建设工作,8月24日,正式成立了上海市七二八工程处,指定华东电管局为该项工程筹建单位,负责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探选址等前期工作。1971年底,二机部决定从下放到干校的干部中召回部分人员支援728。1972年,“728”工程正式归口二机部管理。

    二机部所负责“728”工程进展相对缓慢,主要原因有两个。其一是选址几经变迁,直到1982年才最终明确定在浙江海盐秦山;其二是其堆型方案,于1974年原则批准为30万千瓦压水堆核电站方案。期间,社会上还出现了对自行设计建造“728”工程是否必要之争,业内又出现了堆型方案的“轻重之争”。1981年4月,中央曾就“728”工程是否上马进行论证。

    1983年6月1日,秦山核电站厂址开始破土开工。

    在当时决定购买设备、逐步实现自主生产的背景下,相较于国外百万千瓦左右的新堆型,秦山核电一期两台30万千瓦机组容量较小,但它被视为中国还未打开国际合作局面下的自力更生的历史产物。同时,秦山核电的研发,也有利于国内吸收、掌握国外核电技术。

    与二机部的相对被动相比,水电部对核电则是主动出击。上世纪70年代,受石油危机影响,世界核电迅猛发展,技术趋于完善、成熟。核电再次引起了当时电力主管部门水电部的关注。

    1972年底至1973年初,由水电、机械、核工业等部门联合组团出国考察,就世界核电发展趋势和技术状态展开调研。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水电部制定了《1977—1986年电力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发展新能源,建设核电站的方向。1977年,核电局在水电部正式挂牌,队伍来自二机部、清华大学、西安交大等。

    水电部在核反应堆堆型、机组容量方面都进行调研比较,对引进技术也持更为开放的态度。此外,熟悉工程建设的水电部深知提前为核电建设规范化做准备的重要性,组织专家编制了一批适应于中国核电建设的规程,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动用了电力设计勘探队伍,在全国范围内对核电厂址进行广泛勘探。

    水电部所确定的第一个核电项目,是苏南核电站。彼时国内十年“文革”动乱结束,迎来改革开放,水电部开展与法国法马通公司合作建造苏南核电站的谈判,并于1978年到1979年初先后完成了有关技术和商务谈判。

    1978年12月4日,副总理邓小平会见法国外贸部部长,在回答法国记者的问题时表示,中国已决定向法国购买两座核电站设备。

    相较于二机部,与国民经济紧密联系的电力部门更早感受到改革开放所带来的冲击,当其他部委仍安于计划经济时期的按部就班状态时,电力部门已需要为资金与计委讨价还价,要平衡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电”当业主

    在上海和江苏之后,广东成为第三个与核电发生联系的地区。1981年3月20日,广东省和电力部联合编写的《在广东省合营核电站可行性研究联合报告》获得电力部党组同意,设计任务书提交国家计委审批。

    广东核电站投资额大,又涉及借外资和香港问题,中央进行多番讨论。1982年5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在经过激烈争论后,确定中国要搞核电,广东条件最好,并就香港地位问题、借外资搞基础工业等问题达成统一。

    1982年,二机部改名为核工业部。这一年底,多个相关部委均表示支持广东核电项目。这时,核工业部提出核电站建设由其拿总,建好后交给水电部。李鹏表示反对。其在《李鹏核电日记》中写道:“我说,核岛虽然复杂一点,但就是起锅炉的作用,只是电站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应以水电部拿总,核工业部可以分包核岛。核工业部说,苏联有核电站建设部。我说,英、法、芬都是电力公司拿总的。”

    1983年7月,时任核工业部部长蒋心雄就核电分工向时任国家副总理李鹏提出建议,核电站业主和总体设计归水电部,核工业部负责核岛部分系统设计和核岛建设,工厂设计和设备制造归机械工业部,并希望设相关机构统管核电工业。

    1983年8月,国务院核电领导小组成立,由李鹏、黄毅诚、王德瑛、杨浚、赵东宛、林宗棠、彭士禄、蒋心雄、赵明生组成,下设办公室。核电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提出国家核电发展方针,确定重大技术方案,审定有关规划、重要法规,并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对核电分工,核电领导小组取得一致意见:水电部管核电站总的建设和运行,并负责常规岛建设;核工业部负责核岛建设和工艺系统初步设计;机械部负责制造工艺设计和图纸。

    在这一时期,中央对核工业部的工作方针已发生转变,其核心为保军转民。1984年3月,李鹏在核工业部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阐释了“保军转民”方针。

    “保军和转民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呢?保军即保证军品生产,是第一位的,必须确保。因为军品的生产关系到增强我国国防力量,关系到保卫祖国安全、保卫世界和平的大问题。我们的核武器虽然不那么多,也不是那么先进,但是掌握了这种武器,就会对搞霸权主义起遏制作用。但是,从今后的工作量上看,要接受大量的民品任务,从数量上来讲要超过军品,从事民品的职工人数也会超过从事军品的职工人数。民品的品种会越来越广泛,内容越来越丰富。”

    核燃料供应、核电站建设、核电技术自主研发创新、核技术在其他领域的和平利用,被列为核工业部主要的“民品”。

    其中,建立核燃料工业系统可谓是最重要的任务。“核电站设备,一开始我们可以买国外的,但核燃料不能长期依赖国外,不能在核燃料方面受制于人。一台设备进来,可用30年,而核燃料年年都需要更换,一旦国际上有个风吹草动,人家一卡我们的脖子,我国的核电站就瘫痪了。所以,核燃料一定要立足国内。”核燃料循环系统的配套建立,也被作为重点提出。

    而针对核电站建设,李鹏也做了详细解释:“按照国务院定的各部之间的分工,有的核电站的建设以核工业部为主,如秦山核电站,从设计、设备的研制到建设,整个过程都由核工业部为主来进行。有的核电站则以水电部为主,如广东核电站、华东核电站和辽宁核电站,核工业部负责核岛部分的设计和建设。国务院决定这个问题时,是经过慎重的研究和反复推敲的。因为核电的最终产品是电力,核岛只是核电站的一个组成部分,为了使基本建设和将来的生产管理更好地结合,从建设为使用服务的观点出发,由水电部来负责为好。这样的管理方法与世界上工业发达国家的做法是一致的。如美国、法国、苏联、英国、日本等国家,核电站都是由电力部门担任甲方。这样做并不等于减轻核工业部在核电建设中的责任,因为建设核电站过程中,核岛是其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难度比较大,大型核岛我们没有搞过。所以,这样的分工也有利于核工业部能集中力量把核岛的设计和建设搞好。”

    1985年1月和11月,李鹏参加核工业部相关工作会议,在讲话中再次阐释“民品”,原意不变。

    1983年,全国性“技术政策”研讨和论证工作会议中关于核电技术政策论证工作的会议在北京回龙观饭店举行,最后形成了《核能发展技术政策要点》,确定了中国核电以压水性反应堆为主,单机电功率为百万千瓦级的方向。

    1984年,国务院正式讨论后确定了中国发展核电的基本方针和措施。中国确定要适当发展核电,并利用改革开放,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缩小差距,通过购买国外的设备和与国外合作生产,逐步做到自主生产,堆型和容量方面经过论证,确定为百万级别左右的压水堆。

    “为什么说只能’适度发展’呢?这是因为我国财力、物力的限制,在本世纪不会有很大的发展。我们做了个计划,到本世纪末准备搞1000万千瓦核电机组,建五六个核电站。在建设核电站事业上,必须集中到中央,由中央统筹规划安排。在‘六五’期间,我们争取有两个核电站起步,一个是秦山核电站,最近已经起步了;第二个是广东核电站,也已经在4月破土动工,进行建设的前期工作。到‘七五’期间,华东可以搞一个(指苏南核电站),东北争取搞一个,然后再争取有两个核电站起步。由于受财力、物力限制,不可能把摊子铺得很大。”1984年4月,李鹏在核学会会议上解释了当时中国核电发展规划。

   1986年之后

    转为“核”管

     上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决定将核武器的研发从核工业部剥离出来,实行计划单列:1985年1月,经批准,中国唯一的核武器研制生产单位、原核工业部第九研究院对外名称使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这意味着核工业部必须加快“转民”的速度,对这个有着30万职工、多年封闭的部委来说,任务极为艰难。

    1986年1月,李鹏提出把广东核电站交给核工业部主管的想法。他对蒋心雄表示:“水电部现在整天忙于水电、火电,都忙不过来,哪有时间研究核电。你们就不一样了,党组首先就研究这个问题。这样,30万人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了。否则,忙的人忙死,闲的人闲得没事干。核工业部这支队伍非常好,可以令人放心。今后广东核电站也交给你们。其实,广东比秦山的更简单,因为是全套引进。不过有一条,你得保证进度,按时发电。你们大胆干,手挽着手干,价格我亲自过问。但‘广东核电投资公司’仍属水电部,建成后由水电部归口管理。”

    事实上,在1985年12月,对核电体制,李鹏已在考虑由核工业部拿总,水电部管运行。

    1986年1月22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会议上,李鹏就核电建设体制问题发表了意见:“核电站工作,包括建设、生产运行,均由水电部移交给核工业部统一管理和经营,向电网售电。原则同意水电部关于广东核电站的工作也移交给核工业部的意见。整个交接工作由国务院核电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

    而原来计划引进技术的苏南核电站在此前后也几经变化。

    1984年8月,国务院核电领导小组会议上传达了国务院对核电发展相关安排,其中苏南核电站计划于“七五”前期开建。会议原则同意以江苏江阴长山作为苏南核电站厂址,设计和设备供应谈判主要在法国和联邦德国间做出选择。

    1985年9月,在对核工业部上海核工程设计院一位技术干部的回信中,李鹏从设备国产化角度提了一个设想:中国先不制造90万千瓦核电机组,而搞60万千瓦和30万千瓦核电机组。“我国核电计划必须从实际出发,否则客观上资金缺乏,主观愿望再好也搞不上去。我不担心建核电站的钱,而担心制造厂改造费用太大……看起来,可能慢一点,但核电设备制造能开步走,不至于停滞不前。这是一个设想,还需要讨论。”

    当年11月的核电领导小组会议上,就苏南核电已确定要在年底和次年年初跟德、法公司进行相关技术谈判、技术引进和补偿贸易谈判。而尽快实现核电设备国产化、节省工厂技术改造所需投资也被纳入考虑,尽量利用国内当时的工业技术条件,即30万千瓦和60万千瓦的常规发电机组生产条件。

    到了1986年,选择60万千瓦的设计多了一层原因:利用起核工业部的设计、施工力量。

    1986年1月,在考察秦山核电站时,李鹏表示,核工业部保军转民,战略地位很重要,但目前有困难,处于低潮,怎样使30万人的力量保存下去,继续核的视野,要求队伍更新、任务削减。

    “核电不能大力发展,有两个原因:一是投资大,周期长。火电每千瓦投资是1000多元,而核电则要3000元。火电两年半至三年可以建成,核电得七年。二是,现在煤的形势非常好,所以发展核电眼前还不迫切。如果我们搞30万千瓦、60万千瓦,自己设计或者与国外联合设计,至少能把你们的设计、施工力量用起来。”

    当时与联邦德国的谈判是按合作生产90万千瓦机组进行的。1986年2月,核电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传达了国务院的决定:“由于资金筹集及外汇平衡方面的困难,国务院已决定在第七个五年计划中不列入苏南核电站项目,改列为秦山核电站扩建两台60万千瓦机组项目。”对于这两台60万千瓦机组所采用的技术,有两种对外谈判方案,一种是以自己的力量为主设计建造,国外公司作为咨询,提供技术指导,另一种是以外国公司为主,联合设计、生产,但技术要全部转让。

    1990年初,李鹏第三次考察秦山核电站时,秦山核电二期工程的堆型基本被定下:“参考电站可以用大亚湾核电站,可以请法马通公司技术人员来咨询。”

    记者  刘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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