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首      页 核电新闻 政策法规 聚焦核电 核电站一览 国产化 核电技术 招标信息 专家点评 人物风采 核电视频 技术论文 供应信息 核 安 全 后端处理 工程图片 走进核电 供应商名录 核科普 会议会展 合作交流 政经要闻 网上展台 核电图书 企业招聘 求购信息
您的位置:中国核电信息网  >  国内核讯  > 国家核安全局:同意石家庄阀门一厂股份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能力特征参数变更

国家核安全局:同意石家庄阀门一厂股份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能力特征参数变更

来源:国家核安全局 发布日期:2019-11-08

    国家核安全局近日发布关于同意石家庄阀门一厂股份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能力特征参数变更的通知,国核安函〔2019〕80号,详情如下:

    石家庄阀门一厂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压力许可范围的申请》(公司核字(2019)第01号)和《关于变更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压力许可范围的申请》(公司核字(2019)第02号)收悉。经研究,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能力特征参数变更申请,认为你公司在所申请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方面具备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同意你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许可证》(国核安证字S(17)05号)和《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17)06号)中核安全2、3级蝶阀(安全壳隔离阀)设计压力由“≤0.65MPa”变更为“≤0.75MPa”。

    你公司应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活动,确保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和制造质量。

    国家核安全局

    2019年11月1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我来说两句
网名: 您的联系方式: (电话,手机)
验证码:
查看评论(0)
网友评论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核电信息网拥有管理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中国核电信息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核电信息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中国核电信息网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用 意见反馈 向网站管理员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