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日期:2018-09-18
9月12日,习近平主席宣布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已成立。据新华社消息,9月11日至12日,习近平主席赴俄罗斯出席第四届东方经济论坛,并在论坛全会上发表了《共享远东发展新机遇 开创东北亚美好新未来》的致辞,表示“中方已设立首期100亿元、总规模1000亿元人民币的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愿同俄方一道支持运营好基金,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将其打造成为中俄地区合作的重要平台。”
中俄地区合作发展投资基金由国务院批准设立,我委批复了基金设立方案。该基金由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中国核工业集团等发起成立,采取有限合伙制,实行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重点支持中俄地区合作项目。目前,基金管理公司、普通合伙人公司已在深圳注册成立,首期资金募集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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