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09-09-08
2009年是中国核保险共同体(以下简称“中国核共体”)成立十周年。十年来,秦山二核、岭澳核电、秦山三核及田湾核电陆续并网发电,不仅有力支持了国家经济建设,并且给千家万户送去光明。中国核共体是这片光明的忠实守护者、支持者。同时,中国核电事业的快速前进也给中国核共体的发展带来广阔空间。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见注)是中国核共体的发起公司和理事成员之一,是中国核电保险的开拓者和领军人。值中国核共体周年庆典之际,在此简要回顾中国人保30余年核电保险经营以及中国人保亲历的中国核共体创立、发展历程,谨向中国核共体十周岁生日献礼。
一、积极开拓核电保险领域,全力保障国家核电建设
(一)迈出中国核电保险第一步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人保开始接受国外核电保险分入业务,标志着中国核电保险事业的萌芽。80年代,大亚湾核电站的兴建给中国保险业带来新课题。为了切实支持国家核电建设,作为当时中国保险市场上唯一的保险公司,中国人保责无旁贷,勇挑重担,从电站商务谈判起就积极介入,帮助大亚湾核电站完成了合同中关于保险内容的条款议定;1986年,又根据国际市场经验,为大亚湾核电站量身定制了国内第一份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单。自此,中国保险业开始直接承保核电保险业务,中国核电保险事业正式起步。
(二)开辟中国核风险承保先河
1993年,大亚湾核电站1号机组开始装料,正式进入带核运行状态。此时中国保险市场核风险直接承保经验尚属空白,国际核保险市场对国内核电安全运营管理水平也缺乏了解。及时完成保险条款设计和收集足够承保能力、落实核风险再保险安排成为中国人保面临的又一个新挑战。在确保核电顺利投产发电信念的支持下,在国有保险公司责任感、使命感的感召下,中国人保借鉴国际市场经验,刻苦攻关,结合大亚湾核电站的风险管理需求,为其设计了核物质损失险保单及核第三者责任险保单,并通过努力,取得20余家核保险集团的再保险支持。中国核风险承保历史就此开创。
(三)逐步发挥对国际市场的影响力
国家“九五”计划期间开工兴建了秦山二核、岭澳、秦山三核、田湾等核电站。中国人保凭借多年积累的核风险技术、人才优势和国际业务交流经验,经过激烈的市场竞争,分别于2002、2003年成功当选为秦山三核及田湾核电站运营期核保险的承保人。其中,秦山三核是中加政府合作项目,是我国目前唯一采用重水堆技术建造的核电站;田湾核电站承载着中俄经济合作的使命,也是国内首个采用俄罗斯VVER-1000技术的项目。由于国内之前并无同类型重水堆和俄罗斯堆型的运行经验,国际保险市场对这两座新电站投来疑惑眼光,保险安排工作面临再保险支持不足的巨大压力。面对困难,中国人保迎难而上、主动出击,携手客户迅速制定了完备的国际市场路演方案。中国人保、中国核共体与国内核电客户共同组团远赴英国、德国、瑞士等主要核共体组织进行电站技术、风险管理及保险方案宣讲,大大增强了国际保险人对中国两座核电站安全管理和保险安排的信心。最终,秦山三核、田湾核电站核保险取得了国际核共体组织的支持,保险安排工作顺利圆满。中国人保也成功将中国首座重水堆核电站和中国首座采用俄罗斯技术的核电站引入国际保险市场。
(四)国内市场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加强
2005年以来,中国核电建设骤然提速,中国人保抢抓机遇,不断创新,核电保险业务取得突破进展,进一步巩固了市场领先地位。继2005年独家承保岭澳二期核电站建安工险之后,为配合大批核电站同时开工建设的新形势,中国人保与客户一起进行了集团化核电保险安排的有益探索。2007年,中国人保成为中广核“6+X”部分核电新项目建安工险的首席承保人,项目保额超过千亿元人民币。2008年,中国人保与中核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牵头承保了中核集团化保险安排项目之福清、方家山核电站建安工险。其中在福清核电项目上,诞生了全球第一份中文建安工险保单,在中国核电保险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2008年底,中国人保成为全球第一座AP1000项目——中核集团三门核电站建安工险的首席承保人。2009年7月,中国人保又成为中国第一座EPR项目——中广核台山核电站建安工险的首席承保人以及全球第二座AP1000项目——中电投海阳核电站建安工险的首席承保人。
目前,全国共有10台核电机组投保了核运营期保险,中国人保为其中6台提供核保险保障;全国共有26台核电机组处于主体工程建设阶段,中国人保主承保了其中20台,其中深圳岭澳二期核电站2台机组为中国人保独家承保。细数中国人保核电保险发展历程以及一个个“第一”,一方面可以看出中国人保不断前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另一方面,更可以体现中国人保勇挑时代重任,为中国核电站建设保驾护航的信心与决心。“历史蕴含价值,光荣成就未来”。中国人保始终秉承“人民保险,服务人民”的服务宗旨,在“长远合作,互利共赢”原则的指导下,凭借丰富的运作经验、成熟的保险技术、完善的服务体系、良好的合作机制和优秀的人才队伍,努力为核电客户提供更加专业、优质的保险服务,并通过优质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为中国核电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 着眼核电保险长远发展,力促中国核共体稳健成长
(一)成立中国核保险集团
为了能够顺利地在国际市场上为大亚湾核电站运营期核风险安排分保,1988年,中国人保向以英国核保险集团为首的国际核保险集团组织提出申请,希望成为该组织的一员。在对中国核工业和保险市场进行多次深入调查之后,国际核保险集团组织接受了中国人保的申请。1989年,以中国人保为主体的中国核保险集团正式成立。中国核保险集团与各国核保险集团进行了广泛的接触,建立了长期稳定、友好合作的关系。
(二)参与创建中国核共体
90年代中国迎来第一个核电建设高峰,开工兴建了秦山二核、岭澳、秦山三核、田湾等核电站。随着核工业的迅速发展,对核保险的需求也日渐旺盛。同一时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的保险机构有如雨后春笋般成立。为促进国内保险业集中全部核风险承保能力、加强与国际核保险共同体组织的合作、保障中国核电事业的腾飞,1996年,中国人保作为发起公司之一,同中国再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共同发起成立中国核保险共同体。发起公司分别于1996年3月、1998年5月、1999年1月三次召开筹备会议,就中国核保险共同体的成立工作进行反复研究和协商。1999年1月的筹备会议确定核共体的成员公司为四家发起公司以及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5月11日,中国核共体经保监会批准成立。1999年9月,中国核保险共同体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及第一届理事会及核共体大会。
(三)为中国核共体稳健发展贡献力量
和常规保险项目不同,核保险有高风险、高保额、低发生率的特殊性,即便国际上实力最雄厚的核共体也不可能独自承担核保险的全部风险。而国内核电站的最低保险金额也在10亿美元以上,随着中国核电站的发展,中国核保险对承保能力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中国核共体只有适当提高国内的业务自留份额,才能在业务中争取更大的自主权,才能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作为中国核共体的发起公司和理事公司,中国人保为中国核共体的发展积极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中国核共体成立十年间,中国人保逐年提高国内核电保险业务的自留份额,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高中国保险人在业务上的发言权,减轻对再保市场的依赖程度,提升中国核电保险市场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从1999年至今,中国人保境内业务和境外业务的承保能力分别由成立初期的1500万美元和500万美元分别增加到4500万美元和4500万美元。承保能力的增加表明中国人保对核保险的承保信心,也是中国人保实力不断增强的体现。由于国内业务自留份额的提高,同期国内核电站的保费水平也有了大幅的下降,为国内核电站节约了保费开支,有助于实现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共赢。此外,在中国核共体制度建设和风险管理等方面,中国人保也积极参与并做出一定贡献。
成立至今,中国核共体已经整整走过了十年的发展历程。制度严密、运转高效、各成员公司友好合作、互助互利,是中国核共体能够顺利运作和稳步发展的重要保证。中国核共体大大促进了国内核保险事业的进步,使这项具有高科技含量的保险业务在中国从无到有、从简单跟从到逐渐自主操作并日趋成熟。目前,在世界核电保险市场上,中国核共体已拥有了一席之地;在承保和理赔本国核电保险业务时,中国的保险人也掌握了一定的发言权。在中国核共体的组织下,中国人保核电保险事业发展有了更为广阔的舞台。今后,中国人保将进一步加深与中国核共体的合作,为我国的核保险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发起设立的、目前中国内地最大的非寿险公司,其前身是1949年10月20日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本文中,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称为“中国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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