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环资委举办核安全法实施座谈会 中核集团作为企业代表发言
来源:中国核电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7-12-22


12月21日,由全国人大环资委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实施座谈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安办、环境保护部、国防科工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中核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和自兴作为唯一发言的企业代表参加座谈会。
沈跃跃指出,核安全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是30年来我国核安全管理有效做法的经验总结,是完善国家安全法律体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实际措施。要充分认识核安全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认真做好核安全法的学习宣传,抓住法律的重点内容、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学习宣传,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核事业发展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法履行责任,强化核安全监管,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推动法律的全面正确有效贯彻实施。
和自兴介绍了中核集团落实核安全有关要求的情况,提出了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核安全法的具体措施。他表示,发展核电对我国突破资源环境的瓶颈制约、保障能源安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正处在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的战略机遇期,《核安全法》的出台必将为核工业的安全发展起到强有力的助推作用。
《核安全法》于2017年9月1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核安全法》作为我国第一部核安全领域的专门法律,填补了核安全法律体系长期缺少顶层法律的空白,是我国健全涉核法律体系的重要里程碑。
中核集团法律事务部、安全环保部,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等单位有关负责人随同参会。(法律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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