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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核电项目在阳光下运行

来源:山东法制报 发布日期:2017-09-14

让核电项目在阳光下运行

—海阳市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核电发展纪实

    工程建设领域是商业贿赂和职务犯罪的“高发地带”,也是预防和惩治腐败的热点。山东核电站项目作为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投资1000 多亿)落户海阳13 年以来,海阳市检察院开展了检察官服务大项目活动,主动延伸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触角,依托检察联系点,全程介入、全程监督、全程服务,对该项目进行跟踪监督预防,有效预防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的发生,确保了资金使用安全、合理、合规。

    检企合力抓预防,打造“阳光核电”

    近年来,海阳市院党组根据核电公司建设进展的发展变化有针对性的提出“大预防”工作理念,不断拓宽预防领域,制定了“ 强化教育、 注重预防、 瞄准热点、 主动出击、 勤于沟通、 形成合力” 的工作思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在核电公司建立了派驻留格庄检察室核电联系点,依托联系点近距离地协助核电、服务核电,取得良好效果。

    建立完善同步预防工作机制。针对核电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同时为确保工程各承建单位建立相互制约的内部防控机制行之实效,海阳市院与山东核电共同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由检察院和山东核电的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由预防部门和山东核电纪检监察人员担任成员。在工作部署中,历任院领导都将服务海阳核电项目都作为每一年度全院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并派出 2名业务精湛的检察官做为预防特派员,定期到核电联系点办公,与核电纪检监察部门协调和探讨,以对预防工作进行综合性指导。

    变单一预防为互通预防。为进一步推动预防职务犯罪联动机制的形成,海阳市院在山东核电及其参建单位中聘任了 29 名预防志愿者,并为志愿者颁发聘书,进行业务培训,利用他们身处一线的优势,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处理问题,把腐败的苗头扼杀在萌牙之中。并通过培训,使这些预防志愿者能在工作中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督促规范开展招标、投标、审批等工作,变单一预防为互通预防。两年来,该院组织预防志愿者开展活动 22场次,开展预防资询30 余次,警示教育39场次,预防调研5次,收到较好效果。

    建立检企共建大预防格局。海阳市院充分利用开展企业文化建设的契机,凝聚各方力量,与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合力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建设和核安全文化的培育,组织成立了 18家参建单位共同参加的“海阳核电项目企业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并于每年年初与核电共同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刊板和宣讲教育结合的方式进行预防宣传,并定期、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解决预防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形成了齐抓共管、横向联动、廉洁共建的“大党建、大预防”的良好局面。两年来,该院召开联席会议 17 场次,沟通座谈22场次。

    立体化警示预防,防止权力失控

    绷紧参建人员“廉政弦”。海阳市院注重将法律宣传教育作为开展预防服务的切入点,结合工程实际,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警示教育,常念“廉政经”、常敲“警示钟”、常打“ 预防针” ,不断提高工程参建人员的防腐促廉意识。海阳市院配合山东核电公司定期在每年第一季度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等活动,近年来,共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专题反腐倡廉警示片共计32场次,组织核电各部门党员干部及13家项目参建单位代表 4000人次参观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为公司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提高法治意识预防违法犯罪” 的专题讲座5 场次,举办反腐倡廉图片展 5 次,举办反腐倡廉制度知识竞赛2次560多人次参加。

    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海阳市院依托核电联系点,结合“三重一大”专项治理在山东核电项目中建立了职务犯罪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在今年配合核电针对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关键领域四个方面,进行风险隐患排查的活动中,经认真排查确定了涉及工程、人事、招投标等22个重要领域232个重要岗位的890 个风险点,以存在或潜在风险具体表现形式,确定了风险等级,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控表,完善程序体系措施 20 项,新编、升版程序221 份,并针对招标管理、合同管理和采购审批等关键环节,提出了防范措施,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整改建议25条。

    据了解,该院还充分发挥行贿档案查询功能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领域的积极作用,努力为核电建设保驾护航。近年来海阳市院共参与招标监督 25次,参与非招标评审监督 27次,提供行贿档案查询797次1000多家企业,共查出两家企业和两个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并及时反馈给核电纪检监察部,把问题企业和个人排除在招投标资格大门之外,确保核电建设在招投标环节能够合理、合法、有序开展。

    多年来,山东核电未发生一起违纪违法案件,连续多年被中电投集团公司和山东省直机关工委授予“文明单位”和“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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