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核电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2-07-12
解答:
海啸是由海底地震或其他地址因素引发的具有超大波长和周期的海面波动,属于极端洪水事件。海啸包括远地海啸和近地海啸。前者在原地形成后,在大洋中 传播数千里公里,使沿海地区遭到侵袭。后者由近海地震引起,但需具备足够大的水深条件。我国近海为宽缓的大陆架海域,近海地震不易引发海啸。
核电厂对海啸的设防,可采用如下方法。一是在核电厂选址之初,就要求核电厂厂坪的标高要高于设计基准洪水水位;二是将所有安全重要物项建在设计基准洪水水位以上;三是建造永久性的外部屏障如防波堤和其他防洪构筑物;四是对可能产生的局部越浪,设计适当的排水设施等。
按照西屋公司AP1000的设计,柴油机厂房位于厂坪标高上,1E级蓄电池及相应的1E级直流通道和电气设备间位于比厂坪标高低的辅助厂房房间内。为防止水淹,应根据具体厂址条件,选择上述的设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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