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核电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2-07-11
AP1000核电厂采用了非能动安全系统。在发生事故的情况下,主要依靠非能动安全系统实现电厂的安全功能。在发生事故的72小时后,可以利用两台 35千瓦的辅助柴油发电机向下列设备提供交流电源:向1E级事故后监测设施装置、主控室和仪控室通风、主控室照明供电;向非能动安全壳冷却系统再循环泵供 电,该泵向非能动安全壳冷却水储存箱补水以确保安全壳外表面湿润,向乏燃料池补水。辅助柴油发电机在失去所有交流电和直流蓄电池耗尽后的72小时后投入运 行,其燃油储油罐的容量足以供给两台发电机运行4天的油量,因此,事故发生后可以有7天的时间安排向核电厂运送额外的燃油。
辅助柴油发电机及其燃油储油罐安置在抗震II类的附属厂房内。根据具体的厂址条件,可以将辅助柴油发电机系统及厂房提高到抗震I类。辅助柴油发电机供给负荷的电气线路已连接,只需接入即可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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