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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加强安全保障促核电可持续发展

来源: 中国环境网 发布日期:2011-08-18

      日本核电危机远未处理完毕,但是其已经影响到全球对于核电战略的选择:德国宣布在2022年关停所有核电站,瑞士宣布关闭部分核电站, 意大利宣布将停止 发展核电。国际原子能机构不久前在维也纳召开了一次特别会议,151个会员国没能就未来核电的走向达成一致意见。核电安全问题再一次被推到台前,作为核能 发展大国,中国应该何去何从?

      福岛核事故对我国核电事业的影响显而易见:3月16日,国务院要求立即对国内核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抓紧编制核安全规划。核安全规划批准前,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由此,各地方兴未艾的核电建设进程在一定程度上被放缓。

      诚然,日本福岛核事故是一场人类共同的灾难,后果非常严重,教训十分深刻。但是,我们在灾难面前不能退缩,不能因噎废食,而是要充分认识到:积极推进 核电建设是我国重要的能源战略之一,是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必然要求。我国核电发展总体部署不应受到影响,我们不能就此停滞发展核电的步 伐。当前,要以安全作为核电发展的前提和最高原则,进一步提高对核安全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要以对核设施进行综合安全检查、编制核安全规划为契机,改进和提 高我国核电站的建设和运行安全水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坚定不移地发展核电。

      在能源紧缺背景下哪种选择最现实?

      众所周知,我国正处在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阶段,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性增长方式没有根本改变,资源、环境与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在现阶段,作为一种安全、经济、清洁的能源,核电有着更大的发展空间,是最现实的战略选择。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带动下,近年来各地对电力的需求日益增长,能源紧张形势经常出现。有数据表明,“十一五”期间,我国发电量年均增长率为11%,从 2005年的2.4747万亿千瓦时增加到2010年的4.141万亿千瓦时。今年春季以来各地出现的严重“电荒”现象,就凸显了经济发展对能源的强劲需 求与能源供应紧张的尴尬局面。根据2020年中国GDP翻两番的发展目标估计,国内约需发电装机容量10亿~14亿千瓦,而已有装机容量仅为7亿千瓦。面 对如此巨大的电力空缺,必然要求包括核能在内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

      在诸多的能源中,核电具有明显的优势,能够持 续提供稳定的大规模电力。火电在我国电力消费结构中一直处于绝对主力地位,但是煤炭的供给与价格变动往往 会对其供应产生放大性影响。并且,火电带来的环境污染严重,能效较低。抛开影响生态环境的问题不谈,水电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其开发难度相当大,并且一旦 受气候和季节性因素的影响使得水库水位降低,发电就会受影响。太阳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遇到核心技术的瓶颈,其使用成本极高。而核电可以避免以上几 种能源存在的缺陷,具有容量大和基本不受自然条件等外部因素影响的优点,能够持续提供稳定的大规模电力。

      核电是实现温室气 体减排的重要途径。我国的能源供应一直过度依赖化石燃料尤其是煤炭,近些年来随着能源消费总量的迅速攀升,煤炭消费量大量增加,我国 温室气体排放量显著上升。对此,我国已经向国际社会郑重承诺了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到202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 40%~45%。而核电对环境影响最小,是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核电站一年产生的二氧化碳仅是同等规模燃煤电站二氧化碳排放量的1.6%,且不排放二氧化 硫、氮氧化物和烟尘,其所有气态和液态排出物在排放前均经过严格处理,远低于放射性排放限值。因此,要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必然要求大力发展核电。

      此外,核电还是一种安全又经济的能源。据统计,人类受到的辐射照射中,有75%来自自然界,20%来自医疗诊断,只有0.25%来自核电,核电对人类 辐射环境的影响微乎其微。通过世界核能领域持续不断的努力,核电站的安全性已经得到了极大提高。有资料表明,目前在役运行的第二代压水堆核电站,发生大规 模放射性泄漏事故的概率已经降到了百万分之一。第三代先进压水堆核电站由于采用非能动安全技术,大量放射性泄漏概率降到了约五千万分之一。核电还非常经 济:对核电与煤电的成本进行对比发现,发达国家的核电成本普遍低于煤电成本,其中法国的煤电成本是核电的1.75倍,德国为1.64倍,意大利为1.57 倍。在我国,秦山和大亚湾等核电站由于前期基本建设投资收回摊薄了成本,经济效益一直较好。

      总之,核能是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重要支撑性能源。积极推进核电建设,可以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长的能源需求,实现能源、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是继续发展核电,还是停滞不前?

      “核能有些像马戏团里的猛兽,听话时让人感觉其乐无穷,而一旦失控,后果不堪设想”,瑞典核物理学家帕克金森曾经这样形象地形容核能的两面性。正是因为核能的优势与缺陷同样凸显,人们才对它又爱又怕。

      1957 年,人类开始建设核电站并利用核能发电。但是,自1986年前苏联发生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燃料泄漏事件以来,核电成了许多人心中的恶魔,全球 核电业开始进入低潮。近年来在全球能源危机的背景下,人们对生存的渴求战胜了对恐惧的担忧,欧美国家被冻结30多年的核电计划纷纷解冻。然而,不久前发生 的日本核电危机重新影响到全球对于核电战略的选择。是继续发展核电,还是停滞不前,抑或彻底摒弃?全球所有拥有核电站的国家都面临着艰难的抉择,中国也概 莫能外。

      虽然日本福岛核事故再一次将核电安全问题推到台前,提醒各国必须对核电安全重新检讨评估,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停滞发展核电的脚步,要看到种种有利因素的存在:

      在全世界已经拥有核电站的31个国家和地区当中,我国核电占整个电力装机的比重目前最低。有数据表明,目前我国核电占整个电力装机比重的1.4%,远 远低于美国、法国、俄罗斯、日本等核电大国,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在核能高效利用的法国,这一数据是78%,日本是30%,世界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是 20%。根据我国2007年公布的《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至2020年,核电装机总量为4000万千瓦。去年,根据待批的《新兴能源产业发展规划》,这 一目标又被调高至8600万千瓦。为了实现202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利用比例15%的目标,核电可能是目前最有效的选择。因此,我国发展核能的 空间很大,潜力很大。

      我国新建核电厂具有较高安全水平。我国核电站采取了一系列保证核安全的措施,包括良好的设计、高质量 的建造、安全的运行、可靠的管理和核安全文化、必 要的经验反馈和纠正措施、应急计划的演习和实施等。根据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评级,我国核电商业运行至今已有17年的时间,从未发生过一次2级或者2级以上的 核电事件或事故。我国正在运行和建设的核电站多为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后改进型或革新型核电站,核电站门槛比世界平均水平高,核电站的选址更加保守、 安全,均远离地质断裂带,建在稳定的基岩上;其抗震标准、防洪标准等都做到了高一级设防。此外,经过多年探索,我国在核电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设备制造、 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培养了一大批技术与管理人才,为核电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我国核安全监管 体系严密。无论是指标要求还是操作流程,都吸收了国际最新经验;从核电站的审批、设计,到选址、建造、运营、退役,都是按照国家核安全 的法律法规,在国家核安全局的监督、检查之下,严格按程序完成。此外,建立了国家、省级和核电站3级应急管理体系,为核应急提供了坚强保障。日本福岛核事 故发生后,我国立即组织对核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国家核安全局启动了应急机制,及时收集分析事故信息,对事故状态进行跟踪研判,并启动全国省会城市和地 级市的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密切监视福岛核事故放射性物质释放后的扩散情况和对我国的影响,同时开展核设施的全面安全检查,有效保障了我国的核安全。

      发展民用核能仍然是大多数国家的选择。日本福岛核事故后,除德国、瑞士、意大利外,多数欧洲国家仍然坚持原来的核计划。如荷兰坚定地致力于温室气体减 排,计划在开发更多可再生能源的同时建造新的核电站;英国没有削弱核能依赖计划;波兰急于降低对俄罗斯石油和天然气的依赖,仍将致力于推动核电项目;法国 表示不会放弃核电,采用核电是确保其能源独立必不可少的条件。美国表示,将按原定计划进行新核电站建设。这些国家的选择,或可作为我国继续发展核电的借 鉴。

      世间万物,有利必有弊,关键在于如何兴利除弊。在核能的使用上,我们不能退缩、不能轻言放弃,更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 心,而是要把核安全放在事关人民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与声誉的高度,以更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核安全保障工作。只有加强安全管理和防 护,核能才能真正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类带来福祉。

      核电产业怎样才能安全、高效发展?

      我国在“十五”计划中提出“适度发展核电”,在“十一五”规划中修改为“积极发展核电”,“十二五”规划提出“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这些不同阶段核电发展指导思想的变化,反映出我国在核能使用上态度更加审慎,理念日臻成熟。

      我国是核电发展大国,近年来核电呈现加快发展势头。据了解,目前我国已经投运核电机组13台,28台在建,另有两台机组已经获得建造安全许可证,尚未 开工建设。核电安全无小事。核电发展越是在形势好的时候,越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仅要看到各种有利因素,还要高度重视各种约束条件,量力而行,稳步推 进。

      当前,要以安全作为核电发展的前提和最高原则,尤其是要认真总结、吸取日本福岛核事故的经验教训,在核电站的设计、建 设、运行全过程中,牢固树立并切 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提高核电的安全系数。特别是要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提高核设施应对极端自然灾害的能力以及核应急响应能力。有关 单位和部门应警钟长鸣,把在役核电站管得更好,在建核电站建得更可靠,拟上马电站考虑得更周全,使我国的核电安全性更大一些,质量更高一些,效益更好一 些。

      不可否认,我国核电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制约着核电事业健康、稳步发展。例如,至今没有一部涉及核安全 的基本法,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还不够完备;近几年随着大批新建核电项目的开工,高端人才不断被稀释,新人成长缺乏足够的培训和积累;核安全监管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核安全监督工作在机 构设置、人才、经费、技术基础等方面仍面临不少困难;核电装备制造水平尚需进一步提高,一些核电装备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不够健全;核燃料供应与后处理能力不 足,前端、后端能力较弱等。

      核电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高科技产业,也是多学科、跨行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涉及诸多环节。我国 应积极推进核电建设,注重借鉴吸收国际经验和先进技术,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缓解人才、装备制造、核燃料等制约因素,加强核安全监管,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为核电健康、稳步发展创造条件。

      要完善核电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法律法规建设。虽然目前有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在内的多部法规和导则,但我国核安全法规体 系还缺少基本法,即国家原子能法。当前,要尽快制定出台国家原子能法,在国家法律的统一要求下,坚持国家利益至上,安全、有序地发展核电。

      要加强核电人才培养。进一步搞好人才规划与核电发展规划衔接。加强对高校有关核专业办学的统筹规划,建立完整的核工程专业教育体系。培养提升安全技能,提高 核电设计、制造、建设、管理人员的素质;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严肃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搞好运行经验反馈。

      要加强科学技术研 究,从根本上提高安全度。对正在实施的第三代压水堆和高温气冷堆重大科技专项研究加大投入,按照国际最新标准和要求加强安全保障方面 的研发。尽快制定发布三代AP1000和二代改进型机组的设备设计与制造技术标准。提升制造企业的设计和制造水平,稳定产品质量。

      要提高核燃料供应和后处理能力。深化核燃料体系改革,建立独立的核燃料企业集团。加快实施燃料“走出去”战略,力争未来5~10年,在铀资源开发、铀浓缩、燃料元件制造和乏燃料后处理等关键环节取得重大突破。

      要提高核安全监管水平。进一步完善核安全监管部门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依法强化核电安全监督工作,完善核安全监管立法、强化安全管理职能、保持 技术先进性。同时,加强核事故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改进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核应急技术水平和响应能力;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宣传。加强核电科普宣传, 提高公众对核电常识的了解,掌握必要的防护知识和方法。

      日本核危机对全球核电业的影响终将过去,我国核电发展必将迎来重要 战略机遇期。当前,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摆正心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严之又 严、慎之又慎、精之又精、实之又实的思想、态度和作风,认真做好核安全各项具体工作。只有最大程度地防范核安全风险,提高核电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我国核 电产业才能实现持续、安全、高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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