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江核电项目获国家首批内陆核电“准生证”
来源: 中核网
发布日期:2008-03-05
日前,记者从中核集团公司综合计划部获悉,国家发改委2月1日召开内陆地区核电发展工作会议,同意中核集团公司湖南桃花江核电项目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这标志着桃花江核电项目拿到了国家首批内陆核电站的“准生证”。
“这是多方合力共推的结果。”据中核集团公司综合计划部主任李金英介绍,国家发改委、核安全局等有关部门对桃花江项目给予了大力支持。中核集团公司对桃花江项目从一开始就高度重视,利用自身在核电勘查、设计、建造、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组织力量积极开展工作。同时,该项目还得到了湖南省、益阳市及桃江县各级政府和领导的大力支持和通力合作。
有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共振”,桃花江项目筹建处全体成员发扬核工业精神,按照“全面铺开、齐头并进、重叠搭接、跳跃开路、补位跟进”的工作方针,使2007年成为桃花江项目工作全面纵深推进、取得可喜成绩的一年,终于在春节前获得国家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意见。
“2008年,对于桃花江项目来说,将重点抓好文件审批、核电宣传及公关工作、内陆核电调研及主设备订货、征地拆迁和四通一平施工、人员引进及培训等工作。中核集团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在又好又快又安全地发展核电的原则下,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我国内陆核电站早日开工。” 李金英表示。
据悉,与桃花江核电项目同时获得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首批内陆核电项目还有湖北大畈核电项目和江西彭泽核电项目。这三个项目都将采用AP1000三代核电技术。
网友评论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核电信息网拥有管理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中国核电信息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核电信息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中国核电信息网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用意见反馈向网站管理员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