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齐鲁晚报 发布日期:2008-08-14
8月13日讯近日,国家海洋局通过了山东海阳核电厂主体工程(一期)项目用海预审。
7月29日上午10时18分,海阳核电一期工程1、2号机组核岛负挖工程正式启动,项目全面进入主体工程建设阶段,为2009年9月项目正式开工(第一罐混凝土浇灌)进行了最后的准备。海阳核电厂主体工程项目拟使用海域位于海阳市留格庄镇南部沿海海域,用海选址基本符合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用海方式为填海、非透水性构筑物用海、围海和取排水口用海。根据《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审批办法》,国家海洋局同意该宗用海项目按规定申请项目核准(立项),并要求用海面积控制在750公顷以内。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核电信息网拥有管理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中国核电信息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核电信息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中国核电信息网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用意见反馈向网站管理员反映。